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负有以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作业或违反安全规程。 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和设施: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和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或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从业人员有义务及时发现和报告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 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按规定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按照单位规定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事故伤害。 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或拒绝执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令。 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从业人员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保护事故现场:从业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应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证据被破坏或丢失。
此外,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复审考核。
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的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的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 组织从业人员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违法行为。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从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鼓励从业人员主动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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