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中专问答 2025-01-04 10:27:4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规范和完善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建立科学、公正、公开、高效的职称评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评审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

本实施办法旨在通过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明确评审标准、强化评审监督,全面提升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省各行业、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第三条 评审原则

职称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重视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议、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评审等级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等级分为高、中、初级。

第五条 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学历、学位或任现职务的时间要求;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三)在专业技术领域做出显著成果或取得专业技术业绩;

(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评审程序

职称评审工作分为材料审查、专家评议和组织审核三个阶段。具体评审程序和办法由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制定。

第七条 评审机构

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单位、行业协会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职称评审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职称评审工作。

第八条 监督管理

省人社厅负责对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实施办法或其他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实施细则

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称评审实施细则,对本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予以明确。

第十条 生效日期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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