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发〔2021〕29号)设立的市级综合执法部门。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保障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主要职责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 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指导和监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创新,提升监管效能。
工作亮点
近年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取得了以下工作亮点: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构建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的市场监管网络。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证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等行为。 推行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效率。 深入开展执法宣传,提高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守法意识。
保障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作为市场监管的执法主体,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监管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近期,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农产品欺诈、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有力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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