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布了《关于2023年定向选调生招录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拉开了新一年度浙江省定向选调生招录工作的序幕。
浙江省2023年定向选调生招录公告正式发布
一、招录范围
本次招录面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港澳台地区高校、内地高校港澳台班),专业不限。定向选调范围为浙江省各市(含县(市、区))。
二、招录计划
本年度浙江省定向选调生招录计划共400名,其中省级单位120名,市级单位280名。具体招录计划见《公告》附件。
三、报考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获得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大专学历及以下人员、在职人员、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告》。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各市级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流程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统考科目为《综合素质》及《言语理解和表达》两门,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面试安排由各市级组织部另行通知。
七、录取程序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人员由各市级组织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录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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