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州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泰州高考书法专业院校(书法高考院校排名)
泰州高考书法专业院校(书法高考院校排名)
泰州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泰州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957,我校在各招生省的代码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院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泰州,有80多年史。学校秉承“明体达用”办学理念,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泰州学院。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泰州学院普通本科毕业 证书 ;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机构是泰州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小组由学校主要任组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校招生、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招生政策和规则。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负责我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 理工 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设区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工作小组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部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
第三章 招生
第十条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生源编制情况,上报分省生源招生,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规定,预留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时,学校向有关省招生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其中 艺术 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本省统考录取控制 分数线 。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统一 考试 。学生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和各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和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在江苏省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在江苏省外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分数优先(分数清),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
(一)关于普通类进档考生
1. 江苏省内普通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同分排位)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2. 江苏省外普通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文科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理科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关于艺术类进档考生
1. 江苏省内艺术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同分排位)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考生投档成绩的构成办法为:
(1)音乐类:投档成绩为专业分;
(2)美术(设计)类:投档成绩=[(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 江苏省外艺术类考生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美术(设计)类、书法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财综〔2021〕17号)收取 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学生公寓住宿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激励学子。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学校设有 励志 奖学金、助学金、伯藜助学金等专项助学经费,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举措帮助家庭经济困难 大学生 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邮政编码:225300;
招生咨询电话:0523—86664242、80769090;
招生传真:0523—86653218;
招生监督电话:0523—86669505;
招生监督邮箱:tzwjc@tzu.edu;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公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向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书法专业可以考:曲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河北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郑州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美术学院、师范大学等。
拥有书法专业211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四川大学、暨学、浙江大学、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财经大学。
书法专业的就业方向有很多,但是当小学、初中的美术书法老师比较多。也可以当外面培训机构的书法老师。也可以自己开店卖一些自己写的书法作品和文房四宝。如果学历高一点,书法有一定的造诣也可以去大学任教。
书法专业可以考哪些大学
1、艺术类院校: 美术学院、美术学院、河北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大连艺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河北传媒学院、内蒙古艺术学院、辽宁传媒学院、郑州美术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等。
2、师范类院校: 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玉溪师范学院、曲靖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吉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鞍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湖北师范学院、齐鲁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沧州师范学院、广东韩山师范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等。
3、综合性院校: 暨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财经大学、郑州大学、四川大学、西安工业大学、河北大学、临沂大学、贵州民族大学、齐鲁理工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语言大学、山西大同大学、河学、山东大学、山西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云南昭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菏泽学院、吉林建筑学院、安徽宿州学院、黑河学院、宜春学院、保定学院、内蒙古呼伦贝尔学院、绍兴文理学院、聊城大学、许昌学院等。
4、专科院校: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理工学院、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益阳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经贸职业学院、承德民族师范学院、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民办)等。
2022年泰州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泰州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泰州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957,我校在各招生省的代码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院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泰州,有80多年史。学校秉承“明体达用”办学理念,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泰州学院。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泰州学院普通本科毕业 证书 ;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机构是泰州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小组由学校主要任组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校招生、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招生政策和规则。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负责我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 理工 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设区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工作小组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部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
第三章 招生
第十条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生源编制情况,上报分省生源招生,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规定,预留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时,学校向有关省招生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其中 艺术 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本省统考录取控制 分数线 。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统一 考试 。学生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和各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和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在江苏省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在江苏省外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分数优先(分数清),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
(一)关于普通类进档考生
1. 江苏省内普通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同分排位)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2. 江苏省外普通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文科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理科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关于艺术类进档考生
1. 江苏省内艺术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同分排位)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考生投档成绩的构成办法为:
(1)音乐类:投档成绩为专业分;
(2)美术(设计)类:投档成绩=[(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 江苏省外艺术类考生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美术(设计)类、书法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财综〔2021〕17号)收取 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学生公寓住宿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激励学子。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学校设有 励志 奖学金、助学金、伯藜助学金等专项助学经费,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举措帮助家庭经济困难 大学生 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邮政编码:225300;
招生咨询电话:0523—86664242、80769090;
招生传真:0523—86653218;
招生监督电话:0523—86669505;
招生监督邮箱:tzwjc@tzu.edu;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公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向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泰州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泰州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泰州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957,我校在各招生省的代码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院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泰州,有80多年史。学校秉承“明体达用”办学理念,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泰州学院。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泰州学院普通本科毕业 证书 ;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机构是泰州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小组由学校主要任组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校招生、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招生政策和规则。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负责我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 理工 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设区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工作小组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部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
第三章 招生
第十条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生源编制情况,上报分省生源招生,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规定,预留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时,学校向有关省招生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其中 艺术 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本省统考录取控制 分数线 。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统一 考试 。学生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和各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和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在江苏省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在江苏省外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分数优先(分数清),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
(一)关于普通类进档考生
1. 江苏省内普通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同分排位)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2. 江苏省外普通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文科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理科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关于艺术类进档考生
1. 江苏省内艺术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同分排位)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考生投档成绩的构成办法为:
(1)音乐类:投档成绩为专业分;
(2)美术(设计)类:投档成绩=[(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 江苏省外艺术类考生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美术(设计)类、书法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财综〔2021〕17号)收取 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学生公寓住宿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激励学子。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学校设有 励志 奖学金、助学金、伯藜助学金等专项助学经费,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举措帮助家庭经济困难 大学生 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邮政编码:225300;
招生咨询电话:0523—86664242、80769090;
招生传真:0523—86653218;
招生监督电话:0523—86669505;
招生监督邮箱:tzwjc@tzu.edu;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公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向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书法专业可以考:曲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河北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郑州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美术学院、师范大学等。
拥有书法专业211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四川大学、暨学、浙江大学、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财经大学。
书法专业的就业方向有很多,但是当小学、初中的美术书法老师比较多。也可以当外面培训机构的书法老师。也可以自己开店卖一些自己写的书法作品和文房四宝。如果学历高一点,书法有一定的造诣也可以去大学任教。
书法专业可以考哪些大学
1、艺术类院校: 美术学院、美术学院、河北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大连艺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河北传媒学院、内蒙古艺术学院、辽宁传媒学院、郑州美术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等。
2、师范类院校: 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玉溪师范学院、曲靖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吉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鞍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湖北师范学院、齐鲁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沧州师范学院、广东韩山师范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等。
3、综合性院校: 暨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财经大学、郑州大学、四川大学、西安工业大学、河北大学、临沂大学、贵州民族大学、齐鲁理工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语言大学、山西大同大学、河学、山东大学、山西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云南昭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菏泽学院、吉林建筑学院、安徽宿州学院、黑河学院、宜春学院、保定学院、内蒙古呼伦贝尔学院、绍兴文理学院、聊城大学、许昌学院等。
4、专科院校: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理工学院、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益阳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经贸职业学院、承德民族师范学院、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民办)等。
开设书法专业的211、985院校有: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苏州大学、东学、暨学、河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还有国内八大美术学院书法专业实力强。
书法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以及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书法创作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书法欣赏及评价的能力。
扩展资料:
书法艺术生能报考的大学有:
艺术类院校(19所)
美术学院(承认学历的美术类大学)、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7年新增)、河北美术学院(民办)、大连艺术学院(2017年新增)、景德镇陶瓷大学(2017年新增)、河北传媒学院(2017年新增)
综合类院校(36所)
浙江大学(211、985、)、暨学(211.985)、西安交通大学(211.985)、郑州大学(211.省部共建)、财经大学(211)、四川大学(211、985,)、西安工业大学、菏泽学院(2017年新增)、吉林建筑大学(2017年新增)、河北大学、
临沂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安徽宿州学院、黑河学院、宜春学院、保定学院、内蒙古呼伦贝尔学院、齐鲁理工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语言大学、聊城大学、山西大同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原娄底师专)、
云南昭通学院、河学、许昌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院)、肇庆学院、晋中学院、河南科技学院、齐鲁理工学院(原杏坛学院、民办)、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7年新增)、城市学院(民办)、人文大学(民办)
师范类院校(45所)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新增)、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新增)、师范大学(211.985)、江苏师范大学(省部共建)、云南师范大学(省部共建)、上海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咸阳师范学院、鞍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湖北师范学院、齐鲁师范学院、
洛阳师范学院、湖南师范学院、上饶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廊坊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楚雄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玉溪师范学院、曲靖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17年新增)、沧州师范学院(2017年新增)、广东韩山师范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院)、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专科院校(12所)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理工学院、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北美术学院、湖南益阳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经贸职业学院、承德民族师范学院、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民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书法学专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211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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