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回,是指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后,税务机关核定企业应退税款,并退回给企业的业务。其会计分录如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回会计分录
借:应收税款--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说明:
借方:应收税款--所得税
代表企业应收的退回所得税款。
贷方:银行存款
代表企业收到退回所得税款后,银行存款增加。
具体分录示例:
假设某企业收到税务机关核定的退回企业所得税款为 50,000 元,则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税款--所得税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注意:
退回所得税款的具体科目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常见的科目包括:应收税款--所得税、其他应收款等。 退回所得税款时,企业需要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退税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退回所得税款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有影响,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退回所得税款的影响:
资产增加:银行存款增加,资产总额增加。 负债减少:应付税款减少,负债总额减少。 净利润增加:退回所得税款被视为收入,会增加企业的净利润。 应收税款减少:应收税款减少,表明企业对税务机关的应收款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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