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重庆 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关于重庆高职分类考试如何报名的信息
关于重庆高职分类考试如何报名的信息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 就业 创业 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28所性高职院校,首批“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化工技术类、品与医疗器械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分析检验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应用化工技术、品生产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 书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奖学金:每学年按相关规定评定一次,奖学金8000元/生/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年。
2.学校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 大一 下期、 大二 、 大三 各学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评选一次,一等奖1000元/人/期,二等奖400元/人/期,三等奖200元/人/期。
(2)单项奖学金:按照级别和等级要求,奖励标准从100元/人—5000元/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助学金、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87922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招生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1879344,61879050,61879051,61879000(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cqgzyz@163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商务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总则
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67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邮编:401331)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庆市举办、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大学城和南岸两个校区,占地630亩;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大学城,南岸校区位于南岸区学府大道,区域优势明显,教育资源丰富,商务文化氛围浓厚。总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5000余名,教学仪器及实训设备1亿余元,馆藏各类图 书 84余万册。
学校名师荟萃,英才云集,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有118人,硕士、博士 研究生 学历教师428人,“双师素质”教师260人,具有海外 留学 及访学经历的教师60余人,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烹饪、行业领物等40余人。
学校立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依托行业资源优势,对接“”、长江经济带及重庆现代商贸服务业等发展战略设置专业,形成了财会金融、、电商物流、餐饮旅游、出版传媒、信息技术等六大专业群,40个招生专业,是重庆市商贸人才培训基地、印刷包装职业培训基地、餐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烘焙项目集训基地。共建“京东校园实训中心”“苏宁易购校园店”等开放性技能实训平台80余个,致力打造商贸产教融合创新 创业 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与美国、英国、泰国、南非等国2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设有3个国外大学(重庆)留学生服务中心,先后承担南非公派留学生项目、奖学金丝路项目等,为“”沿线输送大批各类人才。
学校秉承“商行天下,学润德才”的校训,弘扬“忠诚、自强、合作、创新”的精神,坚持“行诚信正道,育商务英才”的办学理念,朝着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行业有重要影响力的优质高职院校和文理兼备的应用型商务类本科院校目标不懈奋进。
第三章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数字媒体技术(码:510204H,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1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奖助学金:奖学金奖金8000元/人•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年;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300元/人•年。
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年(3%),二等1000元/人•年(8%),三等500元/人•年(15%)。
其他资助: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爱心助学金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 就业 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
章 总则
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43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邮编:408000)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学校占地27.85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4.6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85亿元,馆藏图 书 60.63万册,教学实训仪器设备总值8329万元,有9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51个校内实训室。
学校设有 财经 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健康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车辆工程学院、教育学院、曙光学院、教学部、学院,开办会计、智能控制技术、品生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学前教育等40个专业,有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骨干专业2个,重庆市骨干专业5个、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开放课程( 视频 公开课)7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在校学生13173人。
学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全国平安和谐校园、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档案管理 二级 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依法治校校、重庆市平安校园、重庆市 语言 文字规范化校、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1.奖学金8000元/学年;2.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学年;3.助学金: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助学金补助(补助生活费),一等4300元/学年,二等3300元/学年,三等2300元/学年;4.学校奖学金:一等15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三等500元/学年;5.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激励全体学生刻苦学习、创新实践、积极进取、奋发成才,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60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 就业 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23-7280635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邮编:408000)
招生部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72806301、72806302、72806303、72806304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cqgmz@163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三峡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59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邮编:40412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学校是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高水平专业群 建设单位、重庆市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单位。学校占地面积839亩,校舍建筑面积43.5万平方米,资产总额8.5亿,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54亿元,藏 书 115.9万册,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18735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学、中材生产与加工、中制、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预防医学、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眼视光技术等卫生大类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和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助产、学、中学、中材生产与加工、中制、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和眼视光技术专业毕业生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护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身高不低于1.5米。(2)面部有明显疤痕,四肢残疾、脊柱畸形的考生谨慎报考医学美容技术。(3)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但鉴于专业特点,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不招收男生。我校对身体不达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调剂或退档。为进一步促进学生 就业 ,建议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护理(码:520201H,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81009N)、康复治疗技术(码520601H,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2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符合条件在校学生可享受奖学金(8000元/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另,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全年总计投入700万元。同时,按相关助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5855685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邮编:404120)
招生部门: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58556866 58556868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sxyzzb14008@126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 就业 创业 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28所性高职院校,首批“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化工技术类、品与医疗器械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分析检验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应用化工技术、品生产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 书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奖学金:每学年按相关规定评定一次,奖学金8000元/生/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年。
2.学校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 大一 下期、 大二 、 大三 各学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评选一次,一等奖1000元/人/期,二等奖400元/人/期,三等奖200元/人/期。
(2)单项奖学金:按照级别和等级要求,奖励标准从100元/人—5000元/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助学金、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87922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招生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1879344,61879050,61879051,61879000(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cqgzyz@163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 就业 创业 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28所性高职院校,首批“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化工技术类、品与医疗器械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分析检验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应用化工技术、品生产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 书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奖学金:每学年按相关规定评定一次,奖学金8000元/生/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年。
2.学校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 大一 下期、 大二 、 大三 各学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评选一次,一等奖1000元/人/期,二等奖400元/人/期,三等奖200元/人/期。
(2)单项奖学金:按照级别和等级要求,奖励标准从100元/人—5000元/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助学金、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87922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招生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1879344,61879050,61879051,61879000(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cqgzyz@163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商务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总则
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67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邮编:401331)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庆市举办、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大学城和南岸两个校区,占地630亩;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大学城,南岸校区位于南岸区学府大道,区域优势明显,教育资源丰富,商务文化氛围浓厚。总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5000余名,教学仪器及实训设备1亿余元,馆藏各类图 书 84余万册。
学校名师荟萃,英才云集,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有118人,硕士、博士 研究生 学历教师428人,“双师素质”教师260人,具有海外 留学 及访学经历的教师60余人,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烹饪、行业领物等40余人。
学校立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依托行业资源优势,对接“”、长江经济带及重庆现代商贸服务业等发展战略设置专业,形成了财会金融、、电商物流、餐饮旅游、出版传媒、信息技术等六大专业群,40个招生专业,是重庆市商贸人才培训基地、印刷包装职业培训基地、餐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烘焙项目集训基地。共建“京东校园实训中心”“苏宁易购校园店”等开放性技能实训平台80余个,致力打造商贸产教融合创新 创业 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与美国、英国、泰国、南非等国2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设有3个国外大学(重庆)留学生服务中心,先后承担南非公派留学生项目、奖学金丝路项目等,为“”沿线输送大批各类人才。
学校秉承“商行天下,学润德才”的校训,弘扬“忠诚、自强、合作、创新”的精神,坚持“行诚信正道,育商务英才”的办学理念,朝着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行业有重要影响力的优质高职院校和文理兼备的应用型商务类本科院校目标不懈奋进。
第三章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数字媒体技术(码:510204H,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1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奖助学金:奖学金奖金8000元/人•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年;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300元/人•年。
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年(3%),二等1000元/人•年(8%),三等500元/人•年(15%)。
其他资助: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爱心助学金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 就业 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 就业 创业 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28所性高职院校,首批“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化工技术类、品与医疗器械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分析检验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应用化工技术、品生产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 书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奖学金:每学年按相关规定评定一次,奖学金8000元/生/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年。
2.学校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 大一 下期、 大二 、 大三 各学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评选一次,一等奖1000元/人/期,二等奖400元/人/期,三等奖200元/人/期。
(2)单项奖学金:按照级别和等级要求,奖励标准从100元/人—5000元/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助学金、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87922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招生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1879344,61879050,61879051,61879000(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cqgzyz@163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商务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总则
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67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邮编:401331)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庆市举办、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大学城和南岸两个校区,占地630亩;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大学城,南岸校区位于南岸区学府大道,区域优势明显,教育资源丰富,商务文化氛围浓厚。总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5000余名,教学仪器及实训设备1亿余元,馆藏各类图 书 84余万册。
学校名师荟萃,英才云集,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有118人,硕士、博士 研究生 学历教师428人,“双师素质”教师260人,具有海外 留学 及访学经历的教师60余人,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烹饪、行业领物等40余人。
学校立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依托行业资源优势,对接“”、长江经济带及重庆现代商贸服务业等发展战略设置专业,形成了财会金融、、电商物流、餐饮旅游、出版传媒、信息技术等六大专业群,40个招生专业,是重庆市商贸人才培训基地、印刷包装职业培训基地、餐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烘焙项目集训基地。共建“京东校园实训中心”“苏宁易购校园店”等开放性技能实训平台80余个,致力打造商贸产教融合创新 创业 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与美国、英国、泰国、南非等国2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设有3个国外大学(重庆)留学生服务中心,先后承担南非公派留学生项目、奖学金丝路项目等,为“”沿线输送大批各类人才。
学校秉承“商行天下,学润德才”的校训,弘扬“忠诚、自强、合作、创新”的精神,坚持“行诚信正道,育商务英才”的办学理念,朝着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行业有重要影响力的优质高职院校和文理兼备的应用型商务类本科院校目标不懈奋进。
第三章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数字媒体技术(码:510204H,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1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奖助学金:奖学金奖金8000元/人•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年;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300元/人•年。
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年(3%),二等1000元/人•年(8%),三等500元/人•年(15%)。
其他资助: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爱心助学金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 就业 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
章 总则
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43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邮编:408000)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学校占地27.85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4.6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85亿元,馆藏图 书 60.63万册,教学实训仪器设备总值8329万元,有9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51个校内实训室。
学校设有 财经 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健康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车辆工程学院、教育学院、曙光学院、教学部、学院,开办会计、智能控制技术、品生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学前教育等40个专业,有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骨干专业2个,重庆市骨干专业5个、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开放课程( 视频 公开课)7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在校学生13173人。
学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全国平安和谐校园、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档案管理 二级 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依法治校校、重庆市平安校园、重庆市 语言 文字规范化校、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1.奖学金8000元/学年;2.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学年;3.助学金: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助学金补助(补助生活费),一等4300元/学年,二等3300元/学年,三等2300元/学年;4.学校奖学金:一等15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三等500元/学年;5.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激励全体学生刻苦学习、创新实践、积极进取、奋发成才,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60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 就业 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23-7280635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邮编:408000)
招生部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72806301、72806302、72806303、72806304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cqgmz@163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三峡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59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邮编:40412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学校是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高水平专业群 建设单位、重庆市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单位。学校占地面积839亩,校舍建筑面积43.5万平方米,资产总额8.5亿,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54亿元,藏 书 115.9万册,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18735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学、中材生产与加工、中制、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预防医学、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眼视光技术等卫生大类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和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助产、学、中学、中材生产与加工、中制、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和眼视光技术专业毕业生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护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身高不低于1.5米。(2)面部有明显疤痕,四肢残疾、脊柱畸形的考生谨慎报考医学美容技术。(3)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但鉴于专业特点,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不招收男生。我校对身体不达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调剂或退档。为进一步促进学生 就业 ,建议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护理(码:520201H,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81009N)、康复治疗技术(码520601H,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2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符合条件在校学生可享受奖学金(8000元/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另,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全年总计投入700万元。同时,按相关助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5855685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邮编:404120)
招生部门: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58556866 58556868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sxyzzb14008@126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85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星大道25号(邮编:40090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是2017年经重庆市批准、备案的以培养科技信息创新技术、机械工程、经济管理、高端智能制造及服装产业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学院占地400余亩,共设有两个院区,其中万州院区坐落于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街道、双桥院区坐落于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天星大道25号;学院打造建设了 计算机 中心、服装设计与工艺制作实训中心、建筑工程技术实训中心、机械电子实训中心及实训中心。教师队伍及办学条件充分保证了学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的需要。学院目前下设经济管理学院、科技工程学院、国防教育学院、民航学院、通识学院等5个院系,覆盖了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航空、轨道等学科门类,共囊括25个专业。学院信守“实用才是硬道理”的办学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内涵建设、特色”发展之路,践行“修德强技,弘毅拓新”的院训,倡导“做学生满意的教师,做欢迎的学生”的院风,构建了“五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与企业需求相融合、课程体系与工作过程相融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融合、专业教师与能工巧匠相融合、院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紧扣“三根链条”(产业行业链、职业岗位链、教育教学链),着力培养走向世界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 书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校内奖助学金 、校内勤工助学、其他临时性困难补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科技职业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幼儿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87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区天城育才路1号(塘坊校区)、区青年路80号(沙河校区)、重庆市云阳县望江大道1338号(梨园校区)(邮编:404047)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重庆幼儿师专”)是重庆市批准成立的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位于万州的塘坊校区、沙河校区,位于云阳的梨园校区,教育教学实行一体化管理。校舍总面积约13万余平方米,学生 宿舍 用房约6.2万余平方米。现有幼乐美智慧实训室、康普达智慧实训室、感觉统合实训室、奥尔夫音乐实训室、音乐厅、录音棚、三维动画制作室、数字媒体实训室、速录室、绘本馆等功能用房143间,有教学钢琴665台,教学用 计算机 1567台。图 书 馆藏书53万余册、电子图书50万册,电子期刊395646种,有校外 实习 基地258个。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 艺术 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2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除小学英语教育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前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艺术教育、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为进一步促进学生 就业 ,建议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美术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校企合作专业有: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码:510108)、数字媒体技术(码:510204)、大数据技术(码:510205)。上述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1.奖学金8000元/人.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年;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300元/人.年。
2.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助学和各种困难补助,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
3.学校还设有 大学生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8576863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区天城育才路1号(塘坊校区)、区青年路80号(沙河校区)、重庆市云阳县望江大道1338号(梨园校区)(邮编:404047)
招生部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85770008,023-85771588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815383905@qq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 就业 创业 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28所性高职院校,首批“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化工技术类、品与医疗器械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分析检验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应用化工技术、品生产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 书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奖学金:每学年按相关规定评定一次,奖学金8000元/生/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年。
2.学校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 大一 下期、 大二 、 大三 各学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评选一次,一等奖1000元/人/期,二等奖400元/人/期,三等奖200元/人/期。
(2)单项奖学金:按照级别和等级要求,奖励标准从100元/人—5000元/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助学金、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87922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招生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1879344,61879050,61879051,61879000(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cqgzyz@163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商务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总则
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67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邮编:401331)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庆市举办、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大学城和南岸两个校区,占地630亩;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大学城,南岸校区位于南岸区学府大道,区域优势明显,教育资源丰富,商务文化氛围浓厚。总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5000余名,教学仪器及实训设备1亿余元,馆藏各类图 书 84余万册。
学校名师荟萃,英才云集,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有118人,硕士、博士 研究生 学历教师428人,“双师素质”教师260人,具有海外 留学 及访学经历的教师60余人,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烹饪、行业领物等40余人。
学校立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依托行业资源优势,对接“”、长江经济带及重庆现代商贸服务业等发展战略设置专业,形成了财会金融、、电商物流、餐饮旅游、出版传媒、信息技术等六大专业群,40个招生专业,是重庆市商贸人才培训基地、印刷包装职业培训基地、餐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烘焙项目集训基地。共建“京东校园实训中心”“苏宁易购校园店”等开放性技能实训平台80余个,致力打造商贸产教融合创新 创业 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与美国、英国、泰国、南非等国2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设有3个国外大学(重庆)留学生服务中心,先后承担南非公派留学生项目、奖学金丝路项目等,为“”沿线输送大批各类人才。
学校秉承“商行天下,学润德才”的校训,弘扬“忠诚、自强、合作、创新”的精神,坚持“行诚信正道,育商务英才”的办学理念,朝着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行业有重要影响力的优质高职院校和文理兼备的应用型商务类本科院校目标不懈奋进。
第三章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数字媒体技术(码:510204H,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1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奖助学金:奖学金奖金8000元/人•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年;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300元/人•年。
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年(3%),二等1000元/人•年(8%),三等500元/人•年(15%)。
其他资助: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爱心助学金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 就业 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
章 总则
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43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邮编:408000)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学校占地27.85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4.6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85亿元,馆藏图 书 60.63万册,教学实训仪器设备总值8329万元,有9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51个校内实训室。
学校设有 财经 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健康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车辆工程学院、教育学院、曙光学院、教学部、学院,开办会计、智能控制技术、品生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学前教育等40个专业,有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骨干专业2个,重庆市骨干专业5个、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开放课程( 视频 公开课)7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在校学生13173人。
学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全国平安和谐校园、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档案管理 二级 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依法治校校、重庆市平安校园、重庆市 语言 文字规范化校、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1.奖学金8000元/学年;2.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学年;3.助学金: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助学金补助(补助生活费),一等4300元/学年,二等3300元/学年,三等2300元/学年;4.学校奖学金:一等15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三等500元/学年;5.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激励全体学生刻苦学习、创新实践、积极进取、奋发成才,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60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 就业 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23-7280635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邮编:408000)
招生部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72806301、72806302、72806303、72806304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cqgmz@163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 就业 创业 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28所性高职院校,首批“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化工技术类、品与医疗器械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分析检验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应用化工技术、品生产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 书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奖学金:每学年按相关规定评定一次,奖学金8000元/生/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年。
2.学校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 大一 下期、 大二 、 大三 各学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评选一次,一等奖1000元/人/期,二等奖400元/人/期,三等奖200元/人/期。
(2)单项奖学金:按照级别和等级要求,奖励标准从100元/人—5000元/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助学金、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87922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招生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1879344,61879050,61879051,61879000(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cqgzyz@163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商务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总则
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67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邮编:401331)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庆市举办、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大学城和南岸两个校区,占地630亩;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大学城,南岸校区位于南岸区学府大道,区域优势明显,教育资源丰富,商务文化氛围浓厚。总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5000余名,教学仪器及实训设备1亿余元,馆藏各类图 书 84余万册。
学校名师荟萃,英才云集,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有118人,硕士、博士 研究生 学历教师428人,“双师素质”教师260人,具有海外 留学 及访学经历的教师60余人,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烹饪、行业领物等40余人。
学校立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依托行业资源优势,对接“”、长江经济带及重庆现代商贸服务业等发展战略设置专业,形成了财会金融、、电商物流、餐饮旅游、出版传媒、信息技术等六大专业群,40个招生专业,是重庆市商贸人才培训基地、印刷包装职业培训基地、餐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烘焙项目集训基地。共建“京东校园实训中心”“苏宁易购校园店”等开放性技能实训平台80余个,致力打造商贸产教融合创新 创业 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与美国、英国、泰国、南非等国2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设有3个国外大学(重庆)留学生服务中心,先后承担南非公派留学生项目、奖学金丝路项目等,为“”沿线输送大批各类人才。
学校秉承“商行天下,学润德才”的校训,弘扬“忠诚、自强、合作、创新”的精神,坚持“行诚信正道,育商务英才”的办学理念,朝着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行业有重要影响力的优质高职院校和文理兼备的应用型商务类本科院校目标不懈奋进。
第三章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数字媒体技术(码:510204H,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1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奖助学金:奖学金奖金8000元/人•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年;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300元/人•年。
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年(3%),二等1000元/人•年(8%),三等500元/人•年(15%)。
其他资助: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爱心助学金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 就业 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
章 总则
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43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邮编:408000)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学校占地27.85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4.6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85亿元,馆藏图 书 60.63万册,教学实训仪器设备总值8329万元,有9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51个校内实训室。
学校设有 财经 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健康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车辆工程学院、教育学院、曙光学院、教学部、学院,开办会计、智能控制技术、品生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学前教育等40个专业,有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骨干专业2个,重庆市骨干专业5个、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开放课程( 视频 公开课)7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在校学生13173人。
学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全国平安和谐校园、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档案管理 二级 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依法治校校、重庆市平安校园、重庆市 语言 文字规范化校、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1.奖学金8000元/学年;2.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学年;3.助学金: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助学金补助(补助生活费),一等4300元/学年,二等3300元/学年,三等2300元/学年;4.学校奖学金:一等15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三等500元/学年;5.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激励全体学生刻苦学习、创新实践、积极进取、奋发成才,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60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 就业 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23-7280635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邮编:408000)
招生部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72806301、72806302、72806303、72806304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cqgmz@163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三峡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59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邮编:40412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学校是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高水平专业群 建设单位、重庆市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单位。学校占地面积839亩,校舍建筑面积43.5万平方米,资产总额8.5亿,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54亿元,藏 书 115.9万册,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18735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学、中材生产与加工、中制、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预防医学、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眼视光技术等卫生大类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和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助产、学、中学、中材生产与加工、中制、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和眼视光技术专业毕业生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护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身高不低于1.5米。(2)面部有明显疤痕,四肢残疾、脊柱畸形的考生谨慎报考医学美容技术。(3)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但鉴于专业特点,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不招收男生。我校对身体不达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调剂或退档。为进一步促进学生 就业 ,建议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护理(码:520201H,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81009N)、康复治疗技术(码520601H,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2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符合条件在校学生可享受奖学金(8000元/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另,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全年总计投入700万元。同时,按相关助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5855685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邮编:404120)
招生部门: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58556866 58556868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sxyzzb14008@126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三峡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 重庆 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85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星大道25号(邮编:40090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是2017年经重庆市批准、备案的以培养科技信息创新技术、机械工程、经济管理、高端智能制造及服装产业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学院占地400余亩,共设有两个院区,其中万州院区坐落于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街道、双桥院区坐落于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天星大道25号;学院打造建设了 计算机 中心、服装设计与工艺制作实训中心、建筑工程技术实训中心、机械电子实训中心及实训中心。教师队伍及办学条件充分保证了学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的需要。学院目前下设经济管理学院、科技工程学院、国防教育学院、民航学院、通识学院等5个院系,覆盖了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航空、轨道等学科门类,共囊括25个专业。学院信守“实用才是硬道理”的办学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内涵建设、特色”发展之路,践行“修德强技,弘毅拓新”的院训,倡导“做学生满意的教师,做欢迎的学生”的院风,构建了“五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与企业需求相融合、课程体系与工作过程相融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融合、专业教师与能工巧匠相融合、院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紧扣“三根链条”(产业行业链、职业岗位链、教育教学链),着力培养走向世界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 书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校内奖助学金 、校内勤工助学、其他临时性困难补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科技职业学院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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