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专项”分为两类,一类为“高校专项”,我省高校专项和地方专项的实施区域为25个省扶持的经济薄弱县(市、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所涉及的14个县(市、区)。由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符合条件的考生4月25日前登陆“阳光高考”网报名。第二类为“地方专项”,由部分省属参加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高校承担,招生原则上为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参与高校为 苏州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江苏大学 、 扬州大学 、 南京医科大学 、 南京中大学 、 江苏师范大学 、 南通大学 。6月20日前,有关县(市、区)完成有资格填报地方专项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填报地方专项高校志愿。报考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农村专项”,录取时有一定的优惠。在已公布的“高校专项”中,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河海大学 等多所高校给出了“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一线上择优录取”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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