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章程是一份指导全国工商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维护会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工商联章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宗旨和任务
全国工商联章程明确规定了其宗旨和任务,包括:
代表和维护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 为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促进民营企业与政府、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组织机构
章程规定了全国工商联的组织机构,包括:
全国委员会: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章程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 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负责监督日常工作 专门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的业务工作,如经济政策、法律事务和国际合作等 地方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设立的地方性工商联 基层工商联:县(市、区)和乡(镇)设立的基层性工商联
会员资格
全国工商联章程规定了会员资格的条件和程序,包括:
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 申请加入并经全国工商联批准 遵守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财务管理
章程对全国工商联的财务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
收入来源:会费、捐助、政府拨款和投资收益等 支出项目: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用、活动经费和公益事业支出等 财务监督:由全国委员会和审计机构负责监督
纪律处分
章程对违反章程或损害全国工商联声誉的会员的纪律处分进行了规定,处分形式包括:
警告 停权 开除
修改程序
章程规定了修改程序,由全国委员会负责启动和表决,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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