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分。
温州中考录取学校2022年(淮安市学校中考录取2022年)
温州中考录取学校2022年(淮安市学校中考录取2022年)
1、根据教育咨询内容中温州2022年中考录取分数线预测得知,温州十四中录取分数线为551分。
2、温州中学是634分,温州第二高级中学2022年录取分数线为625分,温州十四中录取分数线相对于其他学校还是低很多的。
2022年瓯海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温州市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2〕4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录取原则
(一)择优录取。
全面衡量学生发展情况,既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又关注学生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学生共同基础,又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在综合评价、尊重选择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一次录取。
实行全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录取。每位学生可参加多种方式招生、填报多个志愿,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被其中一所学校录取后将被锁定,其他学校不再录取。不在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信息公开。
各地各学校要提前将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招生对象和范围、录取办法、民办普高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向公开,以便考生及家长正确选择报考高中学校。
二、普通高中类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
(二)普通高中不得录取生源地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5B的考生;省一级普通高色学校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2A3B的考生。考生在报考特色生或特长生时,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对应维度必须达到A等。
(三)考 生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报考瓯海片区公、民办普通高中及市区统筹招生(含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均应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填报平行志愿,填报志愿时间3天 。
(四)普通高中实行分批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普高控制线公布后,依次录取,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导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以便考生和家长及时获取信息。未纳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的考生,不得录取。
批次为中外合作项目和专门学校招生、特长生和特色生等自主招生。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事先公布的办法录取并锁定。
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统筹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志愿填报后,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并锁定。
第三批为招生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市域内招生。在、二批招生结束后,市域内仍有空余学额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申报,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线上且未被任何高中录取的考生。
(五)定向招生。
瓯海中学60%(含)以上的招生以瓯海区初中定向生和市区统筹定向招生形式分配到初中学校和所在行政区外的各区。瓯海一高以上一年度定向招生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在瓯海区报考且具有所在初中学校两年以上(含两年,其中一年为九年级)学籍的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瓯海区外就读的瓯海区户籍考生不享受瓯海片区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资格。定向招生方案另行公布。
(六)特长生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数的 5%(足球项目单列)。具体按《温州市关于印发2022年市局直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2〕66号)文件执行。
(七)公办普高市区统筹招生。
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一中、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 面向市区统筹定向招生, 其中面向瓯海片区定向招生198人。 从2022年秋季初一新生(即2025年)开始,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等四所学校面向市区统筹定向招生原则上按初中毕业生数比例分配到学校。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瓯海区高级中学 等四所学校面向鹿城、龙湾(含经开区)、瓯海、洞头区统筹招生, 其中面向瓯海区招生92人 。
(八)民办普高市区统筹招生。
原则上招生40%在本区域内招生,其余招生按照各区录取地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区。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英奇书院)50人,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瓯海片区)70人,温州中学部(温州外国语学校)(瓯海片区)55人,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瓯海片区)66人,温州市英才学校(瓯海片区) 114人,温州东瓯中学(瓯海片区)118人,温州市越秀学校(瓯海片区)53人,温州世外高级中学(瓯海片区)32人,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瓯海片区)53人,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瓯海片区)53人,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瓯海片区)53人。
(九)创新实验班招生。
瓯海区高级中学面向瓯海片区招收创新实验班2个班90人。
(十)同分录取原则。
在录取过程中,考生成绩达到报考学校录取线,若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相同,按以下规则依次比较录取:
(1)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
(十一)瓯海区户籍在区外学校就读的考生,回原籍(瓯海片区高中)录取的规定。
1.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2022年起,所有参加我市高中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我市学业水平考试。本市户籍在市内非户籍地就读的学生,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选择的录取地,结合审核结果参加相应录取地录取。在市外学校就读回温参加高中录取的学生,经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参加我市学业水平考试后,方可参加户籍地高中录取。
2.在温州市内区外就读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有效,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将上述成绩和结果反馈至录取地。
3.在温州市内区外就读的考生,报考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的,不能再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回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只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十二)市外普通高中招生。
未经省厅统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对于违规招录的学生,将一律不予办理被录取的考生电子学籍迁移手续。
(十三)普通高中不得无或超招生。 公办普高不能跨县域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组织招生考试。
三、招生纪律
市成立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确保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人士对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本文件由温州市负责解释。
2022年温州中考录取分数线如下:
1、温州中学677;
2、温州第二高级中学669;
3、三校联合招生631;
4、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608.5;
5、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619;
6、温州人文高级中学488.5(不含科学成绩);
7、温州中学665.5;
8、温州第二高级中学656;
9、三校联合招生600;
10、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567.5;
11、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583.5;
12、温州人文高级中学469.5(不含科学成绩)。
跟去年相比,分数普遍上涨,温州中学上涨了11.5分,温州第二高级中学上涨了13分,三校联合招生上涨了31分,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上涨了41分,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上涨了35.5分,温州人文高级中学上涨了19分。
《中华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瑞安中考分数线2022年6月29日公布,2022年瑞安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为535分。瑞安中学:统招669分,定向649分;瑞安二中:统招102分,定向202分;塘下中学:统招103分,定向204分。
在录取过程中,考生成绩达到报考学校录取线,若总分相同,按以下规则依次比较录取: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录取;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比较后仍相同的,并列录取。
瑞安中考志愿填报注意
一、2022年普高平行志愿录取统一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进行,录取依据以各考生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上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具体志愿请参照《2022年瑞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指导手册》。
二、6月28日上午8:30中职学校招生正式录取开始,考生向招生学校提交录取码表示确认招生学校的录取行为。
三、平行志愿提交截止时间:6月28日下午16:3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平行志愿录取结果发布时间为6月29日。
以上内容参考:
551分。
1、根据教育咨询内容中温州2022年中考录取分数线预测得知,温州十四中录取分数线为551分。
2、温州中学是634分,温州第二高级中学2022年录取分数线为625分,温州十四中录取分数线相对于其他学校还是低很多的。
551分。
1、根据教育咨询内容中温州2022年中考录取分数线预测得知,温州十四中录取分数线为551分。
2、温州中学是634分,温州第二高级中学2022年录取分数线为625分,温州十四中录取分数线相对于其他学校还是低很多的。
2022年瓯海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温州市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2〕4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录取原则
(一)择优录取。
全面衡量学生发展情况,既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又关注学生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学生共同基础,又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在综合评价、尊重选择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一次录取。
实行全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录取。每位学生可参加多种方式招生、填报多个志愿,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被其中一所学校录取后将被锁定,其他学校不再录取。不在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信息公开。
各地各学校要提前将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招生对象和范围、录取办法、民办普高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向公开,以便考生及家长正确选择报考高中学校。
二、普通高中类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
(二)普通高中不得录取生源地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5B的考生;省一级普通高色学校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2A3B的考生。考生在报考特色生或特长生时,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对应维度必须达到A等。
(三)考 生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报考瓯海片区公、民办普通高中及市区统筹招生(含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均应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填报平行志愿,填报志愿时间3天 。
(四)普通高中实行分批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普高控制线公布后,依次录取,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导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以便考生和家长及时获取信息。未纳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的考生,不得录取。
批次为中外合作项目和专门学校招生、特长生和特色生等自主招生。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事先公布的办法录取并锁定。
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统筹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志愿填报后,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并锁定。
第三批为招生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市域内招生。在、二批招生结束后,市域内仍有空余学额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申报,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线上且未被任何高中录取的考生。
(五)定向招生。
瓯海中学60%(含)以上的招生以瓯海区初中定向生和市区统筹定向招生形式分配到初中学校和所在行政区外的各区。瓯海一高以上一年度定向招生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在瓯海区报考且具有所在初中学校两年以上(含两年,其中一年为九年级)学籍的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瓯海区外就读的瓯海区户籍考生不享受瓯海片区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资格。定向招生方案另行公布。
(六)特长生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数的 5%(足球项目单列)。具体按《温州市关于印发2022年市局直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2〕66号)文件执行。
(七)公办普高市区统筹招生。
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一中、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 面向市区统筹定向招生, 其中面向瓯海片区定向招生198人。 从2022年秋季初一新生(即2025年)开始,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等四所学校面向市区统筹定向招生原则上按初中毕业生数比例分配到学校。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瓯海区高级中学 等四所学校面向鹿城、龙湾(含经开区)、瓯海、洞头区统筹招生, 其中面向瓯海区招生92人 。
(八)民办普高市区统筹招生。
原则上招生40%在本区域内招生,其余招生按照各区录取地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区。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英奇书院)50人,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瓯海片区)70人,温州中学部(温州外国语学校)(瓯海片区)55人,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瓯海片区)66人,温州市英才学校(瓯海片区) 114人,温州东瓯中学(瓯海片区)118人,温州市越秀学校(瓯海片区)53人,温州世外高级中学(瓯海片区)32人,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瓯海片区)53人,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瓯海片区)53人,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瓯海片区)53人。
(九)创新实验班招生。
瓯海区高级中学面向瓯海片区招收创新实验班2个班90人。
(十)同分录取原则。
在录取过程中,考生成绩达到报考学校录取线,若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相同,按以下规则依次比较录取:
(1)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
(十一)瓯海区户籍在区外学校就读的考生,回原籍(瓯海片区高中)录取的规定。
1.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2022年起,所有参加我市高中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我市学业水平考试。本市户籍在市内非户籍地就读的学生,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选择的录取地,结合审核结果参加相应录取地录取。在市外学校就读回温参加高中录取的学生,经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参加我市学业水平考试后,方可参加户籍地高中录取。
2.在温州市内区外就读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有效,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将上述成绩和结果反馈至录取地。
3.在温州市内区外就读的考生,报考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的,不能再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回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只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十二)市外普通高中招生。
未经省厅统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对于违规招录的学生,将一律不予办理被录取的考生电子学籍迁移手续。
(十三)普通高中不得无或超招生。 公办普高不能跨县域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组织招生考试。
三、招生纪律
市成立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确保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人士对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本文件由温州市负责解释。
2022年温州中考录取分数线如下:
1、温州中学677;
2、温州第二高级中学669;
3、三校联合招生631;
4、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608.5;
5、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619;
6、温州人文高级中学488.5(不含科学成绩);
7、温州中学665.5;
8、温州第二高级中学656;
9、三校联合招生600;
10、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567.5;
11、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583.5;
12、温州人文高级中学469.5(不含科学成绩)。
跟去年相比,分数普遍上涨,温州中学上涨了11.5分,温州第二高级中学上涨了13分,三校联合招生上涨了31分,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上涨了41分,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上涨了35.5分,温州人文高级中学上涨了19分。
《中华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551分。
1、根据教育咨询内容中温州2022年中考录取分数线预测得知,温州十四中录取分数线为551分。
2、温州中学是634分,温州第二高级中学2022年录取分数线为625分,温州十四中录取分数线相对于其他学校还是低很多的。
2022年瓯海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温州市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2〕4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录取原则
(一)择优录取。
全面衡量学生发展情况,既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又关注学生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学生共同基础,又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在综合评价、尊重选择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一次录取。
实行全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录取。每位学生可参加多种方式招生、填报多个志愿,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被其中一所学校录取后将被锁定,其他学校不再录取。不在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信息公开。
各地各学校要提前将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招生对象和范围、录取办法、民办普高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向公开,以便考生及家长正确选择报考高中学校。
二、普通高中类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
(二)普通高中不得录取生源地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5B的考生;省一级普通高色学校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2A3B的考生。考生在报考特色生或特长生时,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对应维度必须达到A等。
(三)考 生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报考瓯海片区公、民办普通高中及市区统筹招生(含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均应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填报平行志愿,填报志愿时间3天 。
(四)普通高中实行分批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普高控制线公布后,依次录取,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导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以便考生和家长及时获取信息。未纳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的考生,不得录取。
批次为中外合作项目和专门学校招生、特长生和特色生等自主招生。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事先公布的办法录取并锁定。
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统筹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志愿填报后,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并锁定。
第三批为招生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市域内招生。在、二批招生结束后,市域内仍有空余学额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申报,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线上且未被任何高中录取的考生。
(五)定向招生。
瓯海中学60%(含)以上的招生以瓯海区初中定向生和市区统筹定向招生形式分配到初中学校和所在行政区外的各区。瓯海一高以上一年度定向招生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在瓯海区报考且具有所在初中学校两年以上(含两年,其中一年为九年级)学籍的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瓯海区外就读的瓯海区户籍考生不享受瓯海片区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资格。定向招生方案另行公布。
(六)特长生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数的 5%(足球项目单列)。具体按《温州市关于印发2022年市局直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2〕66号)文件执行。
(七)公办普高市区统筹招生。
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一中、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 面向市区统筹定向招生, 其中面向瓯海片区定向招生198人。 从2022年秋季初一新生(即2025年)开始,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等四所学校面向市区统筹定向招生原则上按初中毕业生数比例分配到学校。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瓯海区高级中学 等四所学校面向鹿城、龙湾(含经开区)、瓯海、洞头区统筹招生, 其中面向瓯海区招生92人 。
(八)民办普高市区统筹招生。
原则上招生40%在本区域内招生,其余招生按照各区录取地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区。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英奇书院)50人,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瓯海片区)70人,温州中学部(温州外国语学校)(瓯海片区)55人,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瓯海片区)66人,温州市英才学校(瓯海片区) 114人,温州东瓯中学(瓯海片区)118人,温州市越秀学校(瓯海片区)53人,温州世外高级中学(瓯海片区)32人,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瓯海片区)53人,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瓯海片区)53人,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瓯海片区)53人。
(九)创新实验班招生。
瓯海区高级中学面向瓯海片区招收创新实验班2个班90人。
(十)同分录取原则。
在录取过程中,考生成绩达到报考学校录取线,若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相同,按以下规则依次比较录取:
(1)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
(十一)瓯海区户籍在区外学校就读的考生,回原籍(瓯海片区高中)录取的规定。
1.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2022年起,所有参加我市高中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我市学业水平考试。本市户籍在市内非户籍地就读的学生,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选择的录取地,结合审核结果参加相应录取地录取。在市外学校就读回温参加高中录取的学生,经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参加我市学业水平考试后,方可参加户籍地高中录取。
2.在温州市内区外就读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有效,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将上述成绩和结果反馈至录取地。
3.在温州市内区外就读的考生,报考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的,不能再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回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只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十二)市外普通高中招生。
未经省厅统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对于违规招录的学生,将一律不予办理被录取的考生电子学籍迁移手续。
(十三)普通高中不得无或超招生。 公办普高不能跨县域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组织招生考试。
三、招生纪律
市成立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确保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人士对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本文件由温州市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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