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遏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
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加大对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管
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深化执法监察衔接
建立健全执法监察衔接机制,加强执法监察协作,提高执法效能。对严重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移交监察机构查处,形成执法监察合力,震慑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四、加大处罚力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造成重大事故或者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五、健全执法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评估,督促各地加强执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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