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200。本专科生助学金每年的平均资助额度为3000元,分三档,每档分别是2000元、3000元、4000元。专科学校是指实施专业教育,修业年限较短的高等学校。如师范专科学校、农林专科学校、水利专科学校等。
专科学校助学金要求 专科学校助学金要求高吗
专科学校助学金要求 专科学校助学金要求高吗
专科,大学专科的简称,是高等学历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修业年限多数为三年(非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视情况而定)。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招专科类学校大三学生有助学金。生方式
专科的生源主要来自普通、春季、高职单考单招、等。
其中普通、春季、高职单考单招为全日制,、自考等属于非全日制。学完专科规定的所有课程,经成绩合格而取得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证书。
一、申请对象、条件及名额分配
励志奖学金: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奖学金: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1)热爱社国,拥护的;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和中职(五年一贯制的第二、三、四年)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助学金: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申请条件
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位于班级前30%,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学校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学校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的;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0%,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校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的;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并被学校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名额分配:对省资助中心下达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指标实行等额分配,各学院详见萍乡学院资助工作QQ群。
学校奖学金:本专科生一等和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分别为班级人数的5%和7%,中职学生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分别为班级人数的2%、5%和10%,具体人数按比例的四舍五入确定。
学校助学金:按班级人数的5%进行评定,具体人数按比例的四舍五入确定。
二、资助标准
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分为三档,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学校奖学金中本专科生一等和二等奖学金金额每人每年为1500元和1000元,中职学生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金额每人每年分别为600元、400元和200元;学校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元。
三、评选程序及材料要求
1.学生申请。10月8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申请,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提交《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申请助学金的学生提交《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申请表》;
2.班级评议。10月9日,班级评议小组先根据上学年班级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排名情况(班级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排名表需标注排名且班主任签字),以及本学年班级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并对申请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有效;召开班级评议会议,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学习情况、困难情况、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进行评议,确定本班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名单,经班级3/4同学签字确认后,将名单及其相关材料报学院评审小组;
3.二级学院审核评定。10月10日,学院评审小组对班级评议的学生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参与学院评定的学生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名单一致;召开学院评审小组会议,通过评议等方式等额拟定本学院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初审名单,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10月16日下午将拟定名单及其相关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复审各二级学院拟定名单及材料,审核评审程序是否规范、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名单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等额确定我校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名单,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情况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交班级(从上到下):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提交《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有学生职务的要开证明;申请助学金的学生提交《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申请表》。
班级交学院(从上到下):班级评议情况表、班级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表(标注排名且班主任签字)、所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交学院,原件还给学生),外加电子汇总表。
学院交学校(从上到下):学院四、材料的整理评审情况表(含公示照片打印件)、各班提供的纸质材料,外加电子汇总表。
1.各学院、班级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严禁违反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行为的发生,尤其是轮流、冲抵班费、拆分资金、索要资金。
3.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原则上按照助学金档次给予相应资助。
4.同一学年内,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奖学金;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学校奖助学金,获得助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学校助学金。
本专科生奖学金奖励特别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本专科生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资助面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专科在校生总数的3.3%,每生每年5000元。本专科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资助面约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可分为2-3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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