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在申请教师资格之前,必须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2022年版)》和《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2022年版)》进行体检。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和方法
体检标准
一、一般检查 1. 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脉搏 2. 内科:内外科检查、心电图、腹部B超、传染病检查 3. 外科:外科检查、胸透 4. 耳鼻喉科:耳鼻喉检查 5. 口腔科:口腔检查
二、特殊岗位检查 1. 体育教师:耐力、速度、力量、协调性、灵敏性检查 2. 美术教师:色彩分辨、手眼协调、审美能力检查 3. 音乐教师:声乐、器乐、节奏感检查 4. 幼儿教师:语言能力、动手能力、沟通能力检查
体检办法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由各地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机构确定。体检地点一般安排在市、县级指定医院或授权医疗机构。
二、体检流程 1.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体检表到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 2. 缴纳体检费用。 3. 根据体检表上的项目进行检查。 4. 领取体检报告。
三、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合格报告有效期为6个月。
四、复检 如果体检结果不合格,申请人可在30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五、注意事项
1. 体检前应休息充足,禁食8小时以上。 2. 体检当日需穿宽松、舒适的衣物。 3. 体检报告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4. 体检标准和办法如有调整,以最新发布为准。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应按照上述标准和办法积极配合体检,确保体检报告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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