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媒学校招生咨询(江苏传媒学校怎么样)

热门职校 2025-04-07 1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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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考生苏州大学播音主持专业多少分能上?

还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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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媒学校招生咨询(江苏传媒学校怎么样)


为做好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资格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

二、编制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以下简称来源)。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

三、招生简章

在江苏招生的院校根据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科目及要求、专业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招生简章经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江苏省教育院。

四、文化与综合素质评价

江苏省现行普通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3”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分值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考生须参加7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7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5门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2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既报考7门必修科目、又报考2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7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5门必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2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精神,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C级及以上等级为合格)科目不超过3门。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仅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往届生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给出评语。

五、专业

江苏省2020年对美术与设计类(以下简称“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以下简称“省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以下简称“校考”)。

(一)省统考

省统考由省教育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省统考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照《省教育院关于印发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说明的通知》(苏教考命〔2019〕4号)执行。

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省教育院关于调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7号)执行。

(二)校考

根据及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2020年起,艺术类专业中除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高校不得组织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所涵盖专业的校考。

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如与江苏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如确需补充考核,应按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教育院备案。民办高校、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如与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如招收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需要校考的,须报省教育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对江苏省考生进行专业,否则其专业成绩江苏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1.省内高校的校考

省内有关本科院校招收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或采用委托的方式进行。

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举行校考,继续采用委托的方式进行。

当招生高校采用委托方式时,委托高校须向被委托高校提出委托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由被委托高校向江苏省教育院备案。在考生报名前,委托高校与被委托高校均须向考生公布委托相关专业、要求、安排、合格证发放等事项。

2.省外高校的校考

省外高校在江苏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管理工作,按及江苏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3.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文件规定,实行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选拔标准。

(1)凡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合格线在发布考生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高校在组织专业校考时须严格审核考生资格。省统考未涵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江苏省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2)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数的4倍。专业合格信息由招生院校及时告知考生。

(3)有关招生院校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校考合格名单。江苏省将按照各高校的在苏招生数及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核,如招生院校确定的专业合格人数超过规定的标准,对超出部分的低分考生,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有关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三)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对在艺术类专业(含省统考、校考,下同)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按照《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中被认定为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报名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含文化成绩和所有艺术专业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刑法》规定,凡组织、或帮助他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凡在校考中被认定为的考生,有关招生高校须及时将其情况书面报江苏省教育院。

(四)加强艺术类专业工作的组织

省统考由江苏省教育院统一组织。

院校校考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严格按《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执行。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工作的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人,要对校考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校所有校考考点须由校蹲点指挥,蹲点名单和须在考前报所在省级招生备案。高校招生小组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统一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工作规定和关于特殊类型招生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考务管理规定,对标对表,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研究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条件、资格审核、评价及录取的办法,统一组织及选聘本校教师及校外专家参加相关评判工作,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学校门要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工作制和追究制,切实建立起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或部门负责;严禁高校通过各种虚专业方式来圈定合格生源。

高校要严格执行及江苏省艺术类招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应试培训和推广活动;严禁高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上述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种艺术专业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自查自纠,已开办艺术类专业辅导班的,立即停办;教师如已参与与专业相关辅导活动的,立即停止;如有为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的,立即清理。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相关教师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录取批次设置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方式的不同,继续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其中,提前本科批次下设3小批。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第1小批: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高职(专科)院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提前本科、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七、划线办法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院备案。

其他省内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文化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填报志愿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其中平行志愿包含8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包含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参加全省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参加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志愿,其专业成绩只适用相关校考合格高校。

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本人专业合格情况、高校及专业提出的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同批次体育类、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同批次之间不得同时填报。

九、录取

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在招生工作开始前报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并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公布,报江苏省教育院备案。

(一)投档规则

根据专业方式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投档规则。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传统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也不再被补投到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不大于招生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其他校考高校,对文化分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录取高校,需通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管理系统,下载报考本校的。正式录取一律以从网上录取系统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为准。

(二)录取办法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附件

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一、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戏剧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学院舞蹈学院

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

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二、参照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传媒大学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服装学院江学

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本科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

哈尔滨音乐学院

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上海学院、音乐学院)

以上名单以公布为准。

抄送:高校学生司。

其一、学费距很多哎。。普招的重点专业的话5000就OK,艺术类的话光一

年的学费就上万了。

第二,住宿的话一般是三个档次,女生公寓1500一年,男生公寓1200一年,校内宿舍750一年。但是住哪里是学校分配的,一般自己不容易调换。

第三,吃的话要看你怎么吃了~顿顿食堂的套餐的话一月也就300块钱,一年下来也就3000多~~

苏州大学是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换比例来算的,一般都是文化占40%+专业的60%综合排名。不只看文化课和专业的。

哪些学校开设传媒专业?

还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笔试

为做好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资格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

二、编制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以下简称来源)。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

三、招生简章

在江苏招生的院校根据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科目及要求、专业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招生简章经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江苏省教育院。

四、文化与综合素质评价

江苏省现行普通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3”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分值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考生须参加7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7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5门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2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既报考7门必修科目、又报考2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7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5门必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2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精神,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C级及以上等级为合格)科目不超过3门。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仅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往届生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给出评语。

五、专业

江苏省2020年对美术与设计类(以下简称“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以下简称“省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以下简称“校考”)。

(一)省统考

省统考由省教育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省统考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照《省教育院关于印发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说明的通知》(苏教考命〔2019〕4号)执行。

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省教育院关于调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7号)执行。

(二)校考

根据及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2020年起,艺术类专业中除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高校不得组织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所涵盖专业的校考。

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如与江苏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如确需补充考核,应按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教育院备案。民办高校、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如与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如招收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需要校考的,须报省教育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对江苏省考生进行专业,否则其专业成绩江苏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1.省内高校的校考

省内有关本科院校招收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或采用委托的方式进行。

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举行校考,继续采用委托的方式进行。

当招生高校采用委托方式时,委托高校须向被委托高校提出委托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由被委托高校向江苏省教育院备案。在考生报名前,委托高校与被委托高校均须向考生公布委托相关专业、要求、安排、合格证发放等事项。

2.省外高校的校考

省外高校在江苏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管理工作,按及江苏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3.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文件规定,实行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选拔标准。

(1)凡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合格线在发布考生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高校在组织专业校考时须严格审核考生资格。省统考未涵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江苏省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2)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数的4倍。专业合格信息由招生院校及时告知考生。

(3)有关招生院校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校考合格名单。江苏省将按照各高校的在苏招生数及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核,如招生院校确定的专业合格人数超过规定的标准,对超出部分的低分考生,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有关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三)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对在艺术类专业(含省统考、校考,下同)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按照《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中被认定为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报名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含文化成绩和所有艺术专业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刑法》规定,凡组织、或帮助他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凡在校考中被认定为的考生,有关招生高校须及时将其情况书面报江苏省教育院。

(四)加强艺术类专业工作的组织

省统考由江苏省教育院统一组织。

院校校考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严格按《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执行。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工作的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人,要对校考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校所有校考考点须由校蹲点指挥,蹲点名单和须在考前报所在省级招生备案。高校招生小组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统一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工作规定和关于特殊类型招生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考务管理规定,对标对表,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研究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条件、资格审核、评价及录取的办法,统一组织及选聘本校教师及校外专家参加相关评判工作,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学校门要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工作制和追究制,切实建立起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或部门负责;严禁高校通过各种虚专业方式来圈定合格生源。

高校要严格执行及江苏省艺术类招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应试培训和推广活动;严禁高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上述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种艺术专业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自查自纠,已开办艺术类专业辅导班的,立即停办;教师如已参与与专业相关辅导活动的,立即停止;如有为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的,立即清理。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相关教师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录取批次设置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方式的不同,继续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其中,提前本科批次下设3小批。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第1小批: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高职(专科)院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提前本科、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七、划线办法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院备案。

其他省内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文化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填报志愿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其中平行志愿包含8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包含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参加全省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参加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志愿,其专业成绩只适用相关校考合格高校。

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本人专业合格情况、高校及专业提出的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同批次体育类、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同批次之间不得同时填报。

九、录取

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在招生工作开始前报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并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公布,报江苏省教育院备案。

(一)投档规则

根据专业方式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投档规则。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传统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也不再被补投到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不大于招生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其他校考高校,对文化分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录取高校,需通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管理系统,下载报考本校的。正式录取一律以从网上录取系统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为准。

(二)录取办法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附件

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一、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戏剧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学院舞蹈学院

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

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二、参照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传媒大学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服装学院江学

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本科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

哈尔滨音乐学院

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上海学院、音乐学院)

以上名单以公布为准。

抄送:高校学生司。

其一、学费距很多哎。。普招的重点专业的话5000就OK,艺术类的话光一

年的学费就上万了。

第二,住宿的话一般是三个档次,女生公寓1500一年,男生公寓1200一年,校内宿舍750一年。但是住哪里是学校分配的,一般自己不容易调换。

第三,吃的话要看你怎么吃了~顿顿食堂的套餐的话一月也就300块钱,一年下来也就3000多~~

苏州大学是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换比例来算的,一般都是文化占40%+专业的60%综合排名。不只看文化课和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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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大学是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大学。学校致力于广播、电视、、网络、出版、报刊及新媒体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一所文、工、艺、管、理、经、法、教多学科协调发展,以信息传播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东郊古运河畔,校园占地708亩,校舍总面积46万平方米。校训是:立德、敬业、博学、竞先。

传媒大学

概 况

传媒大学(广播学院) 是直属的“ 211 ”重点大学,致力于广播、电视、、出版、网络等信息传媒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信息传播教育的知名学府。学校始建于 1954 年 3 月,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文、工两大学科门类为主,文、理、工、管、经、艺、法、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大学。 传媒大学( 传媒大学(广播学院) ) 是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首批招生单位,现有 29 个硕士点、 13 个博士点、 1 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 3 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被誉为广播影视传播人才的摇篮。50多年来,学校为广播影视系统及信息传播业培养输送毕业生6万多人,培训在职人员35万多人次。校友遍布全国各地及世界70多个和地区,形成了一支从干部到专业人员的骨干队伍,很多人成为的记者、编辑、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导演、编剧、制片人、翻译和高级工程技术专家。

学校同洲近50个和地区20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传媒机构等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每年接收不同和地区留学生1000余名。学校为高校影视联合会会员。

学校设传播学部、影视艺术学部、理工学部等3个学部,设电视与学院、广告学院、传播学院、媒体管理学院、社科学院、影视艺术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动画学院、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等12个学院及远程与学院,学系、传播学系、电视系、编辑学系、广告学系、广告设计系、公共关系系、传播系、关系学系、英语语言文学系、外语系、经济管理系、公共管理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法律系、社科系、文艺系、导演表演系、广播电视文学系、摄影系、美术系、录音艺术系、录音技术系、播音系、应用语言学系、动画系、数字艺术系、文学系、语言文化系、通信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广播电视工程系、数字媒体技术系、自动化系、应用数学系、光电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软件工程系等 37个系。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点、40个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点,71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2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389人。

学校拥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学者。专任教师900多名,其中、副占50%以上。聘请了100余名国内外专家学者为特聘、客座和。

学校建有先进的专业实验中心(室)、多媒体校园网、有线电视数字传输网、现代远程教育网和图书文献信息资源网。学校努力建设以信息传播为特色的现代化数字图书馆,藏书105万册,音像资料50万余盒(张),报刊3,000多种,电子报刊8,000多种。

学校是信息传播领域科学研究的重镇,设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和传媒发展研究院,拥有广播电视研究中心、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有声媒体)、动画教学研究基地、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文化贸易研究所及非通用语本科人才培养基地等6个教学科研机构,另有5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学校主办《现代传播》、《传媒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当代》、《电视艺术》、《媒介》、《广告主》等学术刊物,编纂出版《广播电视年鉴》、《消费行为与生活形态年鉴》、《广告作品年鉴》,经营传媒大学出版社、传媒大学电子音像出版社。

学校设远程与学院,采取函授、夜大、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教学模式,建立多媒体、多形式、多层次的体系,为信息传播领域提供全方位服务。目前在全国31省、市、自治区建立了39个分院、函授站、远程校外学习中心,在读生16500多人。

学校在六朝古都南京设立了本科层次的学院—南广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660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3300名。

学校的以大传播的理念、全媒体的视野,植根广播电视,面向传媒界,为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出版及新媒体竭诚服务,逐步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与广播影视事业鱼水相依的行业特色;多层次、多规格、多样化、开放式的办学特色;多学科兼容,相互交叉渗透充分体现综合优势的学科特色;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的育人特色。

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把传媒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化的高水平传播大学,成为传媒界的人才培养与人才信息交流中心、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中心、文献信息资源汇集与发散中心,成为传媒内容创研与平台、传媒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

研究生院办公室

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经费、人事、外事管理,、成绩单;档案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

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负责广播学院硕士招生、博士招生和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各种工作,包括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制定、招生咨询、宣传,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组织报名、命题、、阅卷、政审及录取等工作。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负责在校研究生学籍管理, 教务管理, 研究生课程建设, 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等。

综合办公室

负责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招生及管理工作。

学位办公室

负责重点学科、学科建设工作、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审核。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组织对硕士、博士和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工作

传媒大学的学费一年大概是多少

还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笔试

为做好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资格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

二、编制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以下简称来源)。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

三、招生简章

在江苏招生的院校根据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科目及要求、专业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招生简章经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江苏省教育院。

四、文化与综合素质评价

江苏省现行普通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3”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分值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考生须参加7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7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5门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2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既报考7门必修科目、又报考2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7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5门必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2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精神,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C级及以上等级为合格)科目不超过3门。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仅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往届生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给出评语。

五、专业

江苏省2020年对美术与设计类(以下简称“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以下简称“省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以下简称“校考”)。

(一)省统考

省统考由省教育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省统考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照《省教育院关于印发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说明的通知》(苏教考命〔2019〕4号)执行。

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省教育院关于调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7号)执行。

(二)校考

根据及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2020年起,艺术类专业中除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高校不得组织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所涵盖专业的校考。

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如与江苏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如确需补充考核,应按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教育院备案。民办高校、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如与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如招收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需要校考的,须报省教育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对江苏省考生进行专业,否则其专业成绩江苏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1.省内高校的校考

省内有关本科院校招收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或采用委托的方式进行。

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举行校考,继续采用委托的方式进行。

当招生高校采用委托方式时,委托高校须向被委托高校提出委托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由被委托高校向江苏省教育院备案。在考生报名前,委托高校与被委托高校均须向考生公布委托相关专业、要求、安排、合格证发放等事项。

2.省外高校的校考

省外高校在江苏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管理工作,按及江苏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3.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文件规定,实行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选拔标准。

(1)凡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合格线在发布考生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高校在组织专业校考时须严格审核考生资格。省统考未涵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江苏省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2)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数的4倍。专业合格信息由招生院校及时告知考生。

(3)有关招生院校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校考合格名单。江苏省将按照各高校的在苏招生数及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核,如招生院校确定的专业合格人数超过规定的标准,对超出部分的低分考生,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有关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三)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对在艺术类专业(含省统考、校考,下同)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按照《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中被认定为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报名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含文化成绩和所有艺术专业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刑法》规定,凡组织、或帮助他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凡在校考中被认定为的考生,有关招生高校须及时将其情况书面报江苏省教育院。

(四)加强艺术类专业工作的组织

省统考由江苏省教育院统一组织。

院校校考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严格按《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执行。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工作的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人,要对校考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校所有校考考点须由校蹲点指挥,蹲点名单和须在考前报所在省级招生备案。高校招生小组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统一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工作规定和关于特殊类型招生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考务管理规定,对标对表,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研究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条件、资格审核、评价及录取的办法,统一组织及选聘本校教师及校外专家参加相关评判工作,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学校门要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工作制和追究制,切实建立起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或部门负责;严禁高校通过各种虚专业方式来圈定合格生源。

高校要严格执行及江苏省艺术类招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应试培训和推广活动;严禁高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上述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种艺术专业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自查自纠,已开办艺术类专业辅导班的,立即停办;教师如已参与与专业相关辅导活动的,立即停止;如有为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的,立即清理。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相关教师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录取批次设置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方式的不同,继续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其中,提前本科批次下设3小批。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第1小批: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高职(专科)院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提前本科、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七、划线办法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院备案。

其他省内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文化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填报志愿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其中平行志愿包含8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包含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参加全省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参加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志愿,其专业成绩只适用相关校考合格高校。

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本人专业合格情况、高校及专业提出的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同批次体育类、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同批次之间不得同时填报。

九、录取

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在招生工作开始前报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并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公布,报江苏省教育院备案。

(一)投档规则

根据专业方式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投档规则。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传统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也不再被补投到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不大于招生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其他校考高校,对文化分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录取高校,需通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管理系统,下载报考本校的。正式录取一律以从网上录取系统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为准。

(二)录取办法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附件

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一、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戏剧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学院舞蹈学院

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

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二、参照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传媒大学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服装学院江学

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本科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

哈尔滨音乐学院

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上海学院、音乐学院)

以上名单以公布为准。

抄送:高校学生司。

其一、学费距很多哎。。普招的重点专业的话5000就OK,艺术类的话光一

年的学费就上万了。

第二,住宿的话一般是三个档次,女生公寓1500一年,男生公寓1200一年,校内宿舍750一年。但是住哪里是学校分配的,一般自己不容易调换。

第三,吃的话要看你怎么吃了~顿顿食堂的套餐的话一月也就300块钱,一年下来也就3000多~~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还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笔试

为做好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资格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

二、编制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以下简称来源)。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

三、招生简章

在江苏招生的院校根据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科目及要求、专业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招生简章经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江苏省教育院。

四、文化与综合素质评价

江苏省现行普通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3”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分值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考生须参加7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7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5门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2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既报考7门必修科目、又报考2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7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5门必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2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精神,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C级及以上等级为合格)科目不超过3门。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仅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往届生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给出评语。

五、专业

江苏省2020年对美术与设计类(以下简称“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以下简称“省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以下简称“校考”)。

(一)省统考

省统考由省教育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省统考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照《省教育院关于印发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说明的通知》(苏教考命〔2019〕4号)执行。

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省教育院关于调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7号)执行。

(二)校考

根据及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2020年起,艺术类专业中除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高校不得组织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所涵盖专业的校考。

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如与江苏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如确需补充考核,应按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教育院备案。民办高校、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如与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如招收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需要校考的,须报省教育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对江苏省考生进行专业,否则其专业成绩江苏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1.省内高校的校考

省内有关本科院校招收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或采用委托的方式进行。

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举行校考,继续采用委托的方式进行。

当招生高校采用委托方式时,委托高校须向被委托高校提出委托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由被委托高校向江苏省教育院备案。在考生报名前,委托高校与被委托高校均须向考生公布委托相关专业、要求、安排、合格证发放等事项。

2.省外高校的校考

省外高校在江苏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管理工作,按及江苏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3.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文件规定,实行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选拔标准。

(1)凡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合格线在发布考生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高校在组织专业校考时须严格审核考生资格。省统考未涵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江苏省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2)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数的4倍。专业合格信息由招生院校及时告知考生。

(3)有关招生院校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校考合格名单。江苏省将按照各高校的在苏招生数及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核,如招生院校确定的专业合格人数超过规定的标准,对超出部分的低分考生,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有关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三)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对在艺术类专业(含省统考、校考,下同)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按照《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中被认定为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报名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含文化成绩和所有艺术专业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刑法》规定,凡组织、或帮助他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凡在校考中被认定为的考生,有关招生高校须及时将其情况书面报江苏省教育院。

(四)加强艺术类专业工作的组织

省统考由江苏省教育院统一组织。

院校校考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严格按《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执行。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工作的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人,要对校考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校所有校考考点须由校蹲点指挥,蹲点名单和须在考前报所在省级招生备案。高校招生小组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统一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工作规定和关于特殊类型招生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考务管理规定,对标对表,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研究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条件、资格审核、评价及录取的办法,统一组织及选聘本校教师及校外专家参加相关评判工作,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学校门要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工作制和追究制,切实建立起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或部门负责;严禁高校通过各种虚专业方式来圈定合格生源。

高校要严格执行及江苏省艺术类招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应试培训和推广活动;严禁高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上述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种艺术专业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自查自纠,已开办艺术类专业辅导班的,立即停办;教师如已参与与专业相关辅导活动的,立即停止;如有为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的,立即清理。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相关教师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录取批次设置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方式的不同,继续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其中,提前本科批次下设3小批。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第1小批: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高职(专科)院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提前本科、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七、划线办法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院备案。

其他省内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文化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填报志愿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其中平行志愿包含8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包含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参加全省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参加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志愿,其专业成绩只适用相关校考合格高校。

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本人专业合格情况、高校及专业提出的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同批次体育类、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同批次之间不得同时填报。

九、录取

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在招生工作开始前报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并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公布,报江苏省教育院备案。

(一)投档规则

根据专业方式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投档规则。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传统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也不再被补投到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不大于招生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其他校考高校,对文化分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录取高校,需通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管理系统,下载报考本校的。正式录取一律以从网上录取系统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为准。

(二)录取办法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附件

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一、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戏剧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学院舞蹈学院

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

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二、参照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传媒大学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服装学院江学

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本科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

哈尔滨音乐学院

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上海学院、音乐学院)

以上名单以公布为准。

抄送:高校学生司。

江合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学院办学点

还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笔试

为做好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资格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

二、编制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以下简称来源)。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

三、招生简章

在江苏招生的院校根据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科目及要求、专业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招生简章经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江苏省教育院。

四、文化与综合素质评价

江苏省现行普通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3”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分值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考生须参加7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7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5门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2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既报考7门必修科目、又报考2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7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5门必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2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精神,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C级及以上等级为合格)科目不超过3门。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仅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往届生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给出评语。

五、专业

江苏省2020年对美术与设计类(以下简称“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以下简称“省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以下简称“校考”)。

(一)省统考

省统考由省教育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省统考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照《省教育院关于印发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说明的通知》(苏教考命〔2019〕4号)执行。

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省教育院关于调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7号)执行。

(二)校考

根据及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2020年起,艺术类专业中除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高校不得组织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所涵盖专业的校考。

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如与江苏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如确需补充考核,应按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教育院备案。民办高校、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如与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如招收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需要校考的,须报省教育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对江苏省考生进行专业,否则其专业成绩江苏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1.省内高校的校考

省内有关本科院校招收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或采用委托的方式进行。

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举行校考,继续采用委托的方式进行。

当招生高校采用委托方式时,委托高校须向被委托高校提出委托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由被委托高校向江苏省教育院备案。在考生报名前,委托高校与被委托高校均须向考生公布委托相关专业、要求、安排、合格证发放等事项。

2.省外高校的校考

省外高校在江苏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管理工作,按及江苏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3.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文件规定,实行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选拔标准。

(1)凡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合格线在发布考生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高校在组织专业校考时须严格审核考生资格。省统考未涵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江苏省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2)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数的4倍。专业合格信息由招生院校及时告知考生。

(3)有关招生院校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校考合格名单。江苏省将按照各高校的在苏招生数及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核,如招生院校确定的专业合格人数超过规定的标准,对超出部分的低分考生,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有关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三)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对在艺术类专业(含省统考、校考,下同)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按照《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中被认定为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报名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含文化成绩和所有艺术专业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刑法》规定,凡组织、或帮助他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凡在校考中被认定为的考生,有关招生高校须及时将其情况书面报江苏省教育院。

(四)加强艺术类专业工作的组织

省统考由江苏省教育院统一组织。

院校校考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严格按《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执行。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工作的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人,要对校考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校所有校考考点须由校蹲点指挥,蹲点名单和须在考前报所在省级招生备案。高校招生小组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统一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工作规定和关于特殊类型招生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考务管理规定,对标对表,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研究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条件、资格审核、评价及录取的办法,统一组织及选聘本校教师及校外专家参加相关评判工作,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学校门要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工作制和追究制,切实建立起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或部门负责;严禁高校通过各种虚专业方式来圈定合格生源。

高校要严格执行及江苏省艺术类招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应试培训和推广活动;严禁高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上述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种艺术专业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自查自纠,已开办艺术类专业辅导班的,立即停办;教师如已参与与专业相关辅导活动的,立即停止;如有为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的,立即清理。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相关教师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录取批次设置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方式的不同,继续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其中,提前本科批次下设3小批。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第1小批: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高职(专科)院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提前本科、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七、划线办法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院备案。

其他省内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文化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填报志愿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其中平行志愿包含8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包含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参加全省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参加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志愿,其专业成绩只适用相关校考合格高校。

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本人专业合格情况、高校及专业提出的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同批次体育类、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同批次之间不得同时填报。

九、录取

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在招生工作开始前报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并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公布,报江苏省教育院备案。

(一)投档规则

根据专业方式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投档规则。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传统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也不再被补投到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不大于招生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其他校考高校,对文化分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录取高校,需通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管理系统,下载报考本校的。正式录取一律以从网上录取系统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为准。

(二)录取办法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附件

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一、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戏剧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学院舞蹈学院

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

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二、参照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传媒大学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服装学院江学

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本科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

哈尔滨音乐学院

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上海学院、音乐学院)

以上名单以公布为准。

抄送:高校学生司。

其一、学费距很多哎。。普招的重点专业的话5000就OK,艺术类的话光一

年的学费就上万了。

第二,住宿的话一般是三个档次,女生公寓1500一年,男生公寓1200一年,校内宿舍750一年。但是住哪里是学校分配的,一般自己不容易调换。

第三,吃的话要看你怎么吃了~顿顿食堂的套餐的话一月也就300块钱,一年下来也就3000多~~

苏州大学是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换比例来算的,一般都是文化占40%+专业的60%综合排名。不只看文化课和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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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大学是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大学。学校致力于广播、电视、、网络、出版、报刊及新媒体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一所文、工、艺、管、理、经、法、教多学科协调发展,以信息传播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东郊古运河畔,校园占地708亩,校舍总面积46万平方米。校训是:立德、敬业、博学、竞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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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传媒大学(广播学院) 是直属的“ 211 ”重点大学,致力于广播、电视、、出版、网络等信息传媒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信息传播教育的知名学府。学校始建于 1954 年 3 月,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文、工两大学科门类为主,文、理、工、管、经、艺、法、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大学。 传媒大学( 传媒大学(广播学院) ) 是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首批招生单位,现有 29 个硕士点、 13 个博士点、 1 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 3 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被誉为广播影视传播人才的摇篮。50多年来,学校为广播影视系统及信息传播业培养输送毕业生6万多人,培训在职人员35万多人次。校友遍布全国各地及世界70多个和地区,形成了一支从干部到专业人员的骨干队伍,很多人成为的记者、编辑、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导演、编剧、制片人、翻译和高级工程技术专家。

学校同洲近50个和地区20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传媒机构等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每年接收不同和地区留学生1000余名。学校为高校影视联合会会员。

学校设传播学部、影视艺术学部、理工学部等3个学部,设电视与学院、广告学院、传播学院、媒体管理学院、社科学院、影视艺术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动画学院、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等12个学院及远程与学院,学系、传播学系、电视系、编辑学系、广告学系、广告设计系、公共关系系、传播系、关系学系、英语语言文学系、外语系、经济管理系、公共管理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法律系、社科系、文艺系、导演表演系、广播电视文学系、摄影系、美术系、录音艺术系、录音技术系、播音系、应用语言学系、动画系、数字艺术系、文学系、语言文化系、通信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广播电视工程系、数字媒体技术系、自动化系、应用数学系、光电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软件工程系等 37个系。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点、40个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点,71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2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389人。

学校拥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学者。专任教师900多名,其中、副占50%以上。聘请了100余名国内外专家学者为特聘、客座和。

学校建有先进的专业实验中心(室)、多媒体校园网、有线电视数字传输网、现代远程教育网和图书文献信息资源网。学校努力建设以信息传播为特色的现代化数字图书馆,藏书105万册,音像资料50万余盒(张),报刊3,000多种,电子报刊8,000多种。

学校是信息传播领域科学研究的重镇,设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和传媒发展研究院,拥有广播电视研究中心、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有声媒体)、动画教学研究基地、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文化贸易研究所及非通用语本科人才培养基地等6个教学科研机构,另有5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学校主办《现代传播》、《传媒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当代》、《电视艺术》、《媒介》、《广告主》等学术刊物,编纂出版《广播电视年鉴》、《消费行为与生活形态年鉴》、《广告作品年鉴》,经营传媒大学出版社、传媒大学电子音像出版社。

学校设远程与学院,采取函授、夜大、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教学模式,建立多媒体、多形式、多层次的体系,为信息传播领域提供全方位服务。目前在全国31省、市、自治区建立了39个分院、函授站、远程校外学习中心,在读生16500多人。

学校在六朝古都南京设立了本科层次的学院—南广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660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3300名。

学校的以大传播的理念、全媒体的视野,植根广播电视,面向传媒界,为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出版及新媒体竭诚服务,逐步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与广播影视事业鱼水相依的行业特色;多层次、多规格、多样化、开放式的办学特色;多学科兼容,相互交叉渗透充分体现综合优势的学科特色;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的育人特色。

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把传媒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化的高水平传播大学,成为传媒界的人才培养与人才信息交流中心、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中心、文献信息资源汇集与发散中心,成为传媒内容创研与平台、传媒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

研究生院办公室

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经费、人事、外事管理,、成绩单;档案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

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负责广播学院硕士招生、博士招生和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各种工作,包括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制定、招生咨询、宣传,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组织报名、命题、、阅卷、政审及录取等工作。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负责在校研究生学籍管理, 教务管理, 研究生课程建设, 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等。

综合办公室

负责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招生及管理工作。

学位办公室

负责重点学科、学科建设工作、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审核。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组织对硕士、博士和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工作

江合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学院办学点有江苏省戏剧学校办学点、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办学点、江阴中专办学点、江苏传媒学校办学点、苏州学院办学点、连云港中专办学点、盐城机电分院等。 扩展资料 江合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批准、备案,于2003年6月正式成立的`设置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下设若干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作为学院的分院,并设若干个办学点。江合职业技术学院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和帮助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年制学生的年度招生。

南京传媒学院是公办的还是私办?是本科吗?

还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笔试

为做好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资格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

二、编制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以下简称来源)。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

三、招生简章

在江苏招生的院校根据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科目及要求、专业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招生简章经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江苏省教育院。

四、文化与综合素质评价

江苏省现行普通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3”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分值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考生须参加7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7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5门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2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既报考7门必修科目、又报考2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7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5门必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2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精神,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C级及以上等级为合格)科目不超过3门。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仅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往届生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给出评语。

五、专业

江苏省2020年对美术与设计类(以下简称“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以下简称“省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以下简称“校考”)。

(一)省统考

省统考由省教育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省统考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照《省教育院关于印发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说明的通知》(苏教考命〔2019〕4号)执行。

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省教育院关于调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7号)执行。

(二)校考

根据及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2020年起,艺术类专业中除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高校不得组织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所涵盖专业的校考。

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如与江苏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如确需补充考核,应按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教育院备案。民办高校、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如与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如招收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需要校考的,须报省教育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对江苏省考生进行专业,否则其专业成绩江苏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1.省内高校的校考

省内有关本科院校招收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或采用委托的方式进行。

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举行校考,继续采用委托的方式进行。

当招生高校采用委托方式时,委托高校须向被委托高校提出委托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由被委托高校向江苏省教育院备案。在考生报名前,委托高校与被委托高校均须向考生公布委托相关专业、要求、安排、合格证发放等事项。

2.省外高校的校考

省外高校在江苏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管理工作,按及江苏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3.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文件规定,实行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选拔标准。

(1)凡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合格线在发布考生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高校在组织专业校考时须严格审核考生资格。省统考未涵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江苏省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2)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数的4倍。专业合格信息由招生院校及时告知考生。

(3)有关招生院校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校考合格名单。江苏省将按照各高校的在苏招生数及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核,如招生院校确定的专业合格人数超过规定的标准,对超出部分的低分考生,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有关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三)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对在艺术类专业(含省统考、校考,下同)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按照《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中被认定为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报名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含文化成绩和所有艺术专业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刑法》规定,凡组织、或帮助他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凡在校考中被认定为的考生,有关招生高校须及时将其情况书面报江苏省教育院。

(四)加强艺术类专业工作的组织

省统考由江苏省教育院统一组织。

院校校考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严格按《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执行。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工作的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人,要对校考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校所有校考考点须由校蹲点指挥,蹲点名单和须在考前报所在省级招生备案。高校招生小组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统一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工作规定和关于特殊类型招生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考务管理规定,对标对表,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研究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条件、资格审核、评价及录取的办法,统一组织及选聘本校教师及校外专家参加相关评判工作,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学校门要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工作制和追究制,切实建立起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或部门负责;严禁高校通过各种虚专业方式来圈定合格生源。

高校要严格执行及江苏省艺术类招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应试培训和推广活动;严禁高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上述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种艺术专业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自查自纠,已开办艺术类专业辅导班的,立即停办;教师如已参与与专业相关辅导活动的,立即停止;如有为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的,立即清理。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相关教师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录取批次设置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方式的不同,继续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其中,提前本科批次下设3小批。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第1小批: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高职(专科)院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提前本科、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七、划线办法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院备案。

其他省内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文化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填报志愿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其中平行志愿包含8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包含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参加全省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参加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志愿,其专业成绩只适用相关校考合格高校。

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本人专业合格情况、高校及专业提出的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同批次体育类、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同批次之间不得同时填报。

九、录取

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在招生工作开始前报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并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公布,报江苏省教育院备案。

(一)投档规则

根据专业方式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投档规则。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传统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也不再被补投到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不大于招生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经批准的部分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其他校考高校,对文化分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录取高校,需通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管理系统,下载报考本校的。正式录取一律以从网上录取系统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为准。

(二)录取办法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附件

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一、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戏剧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学院舞蹈学院

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

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二、参照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传媒大学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服装学院江学

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本科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

哈尔滨音乐学院

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上海学院、音乐学院)

以上名单以公布为准。

抄送:高校学生司。

其一、学费距很多哎。。普招的重点专业的话5000就OK,艺术类的话光一

年的学费就上万了。

第二,住宿的话一般是三个档次,女生公寓1500一年,男生公寓1200一年,校内宿舍750一年。但是住哪里是学校分配的,一般自己不容易调换。

第三,吃的话要看你怎么吃了~顿顿食堂的套餐的话一月也就300块钱,一年下来也就3000多~~

苏州大学是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换比例来算的,一般都是文化占40%+专业的60%综合排名。不只看文化课和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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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大学是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大学。学校致力于广播、电视、、网络、出版、报刊及新媒体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一所文、工、艺、管、理、经、法、教多学科协调发展,以信息传播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东郊古运河畔,校园占地708亩,校舍总面积46万平方米。校训是:立德、敬业、博学、竞先。

传媒大学

概 况

传媒大学(广播学院) 是直属的“ 211 ”重点大学,致力于广播、电视、、出版、网络等信息传媒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信息传播教育的知名学府。学校始建于 1954 年 3 月,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文、工两大学科门类为主,文、理、工、管、经、艺、法、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大学。 传媒大学( 传媒大学(广播学院) ) 是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首批招生单位,现有 29 个硕士点、 13 个博士点、 1 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 3 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被誉为广播影视传播人才的摇篮。50多年来,学校为广播影视系统及信息传播业培养输送毕业生6万多人,培训在职人员35万多人次。校友遍布全国各地及世界70多个和地区,形成了一支从干部到专业人员的骨干队伍,很多人成为的记者、编辑、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导演、编剧、制片人、翻译和高级工程技术专家。

学校同洲近50个和地区20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传媒机构等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每年接收不同和地区留学生1000余名。学校为高校影视联合会会员。

学校设传播学部、影视艺术学部、理工学部等3个学部,设电视与学院、广告学院、传播学院、媒体管理学院、社科学院、影视艺术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动画学院、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等12个学院及远程与学院,学系、传播学系、电视系、编辑学系、广告学系、广告设计系、公共关系系、传播系、关系学系、英语语言文学系、外语系、经济管理系、公共管理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法律系、社科系、文艺系、导演表演系、广播电视文学系、摄影系、美术系、录音艺术系、录音技术系、播音系、应用语言学系、动画系、数字艺术系、文学系、语言文化系、通信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广播电视工程系、数字媒体技术系、自动化系、应用数学系、光电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软件工程系等 37个系。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点、40个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点,71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2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389人。

学校拥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学者。专任教师900多名,其中、副占50%以上。聘请了100余名国内外专家学者为特聘、客座和。

学校建有先进的专业实验中心(室)、多媒体校园网、有线电视数字传输网、现代远程教育网和图书文献信息资源网。学校努力建设以信息传播为特色的现代化数字图书馆,藏书105万册,音像资料50万余盒(张),报刊3,000多种,电子报刊8,000多种。

学校是信息传播领域科学研究的重镇,设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和传媒发展研究院,拥有广播电视研究中心、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有声媒体)、动画教学研究基地、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文化贸易研究所及非通用语本科人才培养基地等6个教学科研机构,另有5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学校主办《现代传播》、《传媒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当代》、《电视艺术》、《媒介》、《广告主》等学术刊物,编纂出版《广播电视年鉴》、《消费行为与生活形态年鉴》、《广告作品年鉴》,经营传媒大学出版社、传媒大学电子音像出版社。

学校设远程与学院,采取函授、夜大、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教学模式,建立多媒体、多形式、多层次的体系,为信息传播领域提供全方位服务。目前在全国31省、市、自治区建立了39个分院、函授站、远程校外学习中心,在读生16500多人。

学校在六朝古都南京设立了本科层次的学院—南广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660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3300名。

学校的以大传播的理念、全媒体的视野,植根广播电视,面向传媒界,为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出版及新媒体竭诚服务,逐步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与广播影视事业鱼水相依的行业特色;多层次、多规格、多样化、开放式的办学特色;多学科兼容,相互交叉渗透充分体现综合优势的学科特色;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的育人特色。

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把传媒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化的高水平传播大学,成为传媒界的人才培养与人才信息交流中心、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中心、文献信息资源汇集与发散中心,成为传媒内容创研与平台、传媒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

研究生院办公室

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经费、人事、外事管理,、成绩单;档案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

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负责广播学院硕士招生、博士招生和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各种工作,包括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制定、招生咨询、宣传,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组织报名、命题、、阅卷、政审及录取等工作。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负责在校研究生学籍管理, 教务管理, 研究生课程建设, 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等。

综合办公室

负责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招生及管理工作。

学位办公室

负责重点学科、学科建设工作、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审核。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组织对硕士、博士和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工作

江合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学院办学点有江苏省戏剧学校办学点、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办学点、江阴中专办学点、江苏传媒学校办学点、苏州学院办学点、连云港中专办学点、盐城机电分院等。 扩展资料 江合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批准、备案,于2003年6月正式成立的`设置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下设若干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作为学院的分院,并设若干个办学点。江合职业技术学院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和帮助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年制学生的年度招生。

南京传媒学院,即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此前,学校作为一所艺术类院校,在江苏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都极富盛名。那么,南京传媒学院是公办的还是私办?南京传媒学院是本科吗?

一、南京传媒学院是公办的还是私办?

答: 私办(民办)。

学校:蒲树林

1、此前

学校名为“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校是传媒大学的学院,由蒲树林(文化企业家、国内影视业领物)与传媒大学合作创办。因此, 学校以前属于私办(民办)高校。

2、现在

学校转设为设置的民高校,将改名为“南京传媒学院”。所以, 目前学校仍属于民高校,且不再与传媒大学联合办学。

二、南京传媒学院是本科吗?

答: 是本科。

南京传媒学院之前是学院,属于一种特殊的本科民办高校;而现在学校已经将要成为了一所拥有建制的民高校。因此, 学校一直是本科高校。

目前,学校拥有11个二级学院、36个应用型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1.3万人。其中,包括国内同类高校六星级专业和江苏省该领域一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此外,学校在国内高校率先设立专业方向基础上, 开办国内本科高校家学院 。

学校2019年专业录取分数线情况如下:

三、的民办传媒高校:南京传媒学院

南京传媒学院之前虽然一直是传媒大学的学院,但学校的办学实力在同类高校中却是超群绝伦的,常被人们誉为“的民办传媒高校”。

而学校的厉害之处主要在于:

1)学校招生成绩常年位居全国艺术类院校前茅 ,曾获评“全国本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江苏学院综合实力排名首位”等。

2)学校环境出众 ,曾入选“全国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

3)国内首位创办学院的高校 。

4)就业率极高 ,毕业生年均就业率达99%以上。

5)知名校友 ,包括演员倪妮、白客,以及商业人才郑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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