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特殊学校招生 商河县特殊教育

热门职校 2025-04-04 03: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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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学校主要招收的是残疾儿童,包括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和多重残疾七种孩子。

2、这些孩子生理或心理存在某种不正常,丧失了全部或部分以正常方式接受教育的能力。

3、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4、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务是限度地满足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

5、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适应能力,成为对有用的人才。

6、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及学籍管理第九条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7、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8、学校实行秋季始业。

9、第十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有利于教育教学和学生心理健康的原则确定教学班学额。

10、第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在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准其休学。

11、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并征求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12、第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接纳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适应继续在普通学校就读申请转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并根据其实际情况,编入相应年级。

13、学校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入,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符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及时予以妥善安置,不得拒收。

14、学校对招生范围以外的申请就学的残疾儿童、少年,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15、第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书,对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对已修满义务教育年限但未修完规定课程者,发给肄业证书;对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者,可视情况出具学业证明。

16、(一)加强宣传。

17、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支持,让家长理解,积聚工作正能量。

18、倡导科学育人理念,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快乐成长,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环境和舆论氛围。

19、学校一般不实行留级制度。

20、第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对学业能力提前达到更高年级程度的学生,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或者提前学习相应年级的有关课程。

21、经考查能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在经得本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后,应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

22、第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给予帮助或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的学生,可分别给予、和记过。

23、学校一般不得开除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学生。

24、第十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应防止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的学龄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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