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不一样。
学校章程需要多少时间修订_学校章程需要多少时间修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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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参与评议学校干部。、学校章程是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的需要,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而制定的。
2、学校发展规划是指一所学校根据或地区教育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系统地分析学校发展现有的基础及所处的环境,确定学 校“规划年”(指规划执行的起止年月)内要达到的主要目标和发展途径。
(中地大京发〔2012〕19号)
第五条 教职工在校委的下开展工作。教职工的组织原则是集中制。各分委、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地质大学()教职工章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地质大学()教职工章程
地质大学()委员会
2012年6月13日
附件:
地质大学()教职工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及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教职工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 教职工要以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执行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二章 职权
第六条 教职工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七条 学校管理机构应当全面听取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对代表做出说明。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八条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以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并推选出团长。
第十条 代表名额应为教职工总人数的10%~20%,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青年教师代表、女教师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代表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更换:
(一)调离本学校的。
(二)停薪留职离开学校的。
(三)不能正常参加教职工活动的。
(四)(七)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失去群众信任的。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在校内调动工作,应保留其代表资格。代表退休、调离本校或自然减员,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
(一)在教职工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决议,完成教职工交给的任务。
第四章 组织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支持教职工的活动。
第十五条 教职工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
第十七条 教职工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
第二十条 教职工按届设团,团成员在代表中推选。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团成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与代表任期相同。团设1人,1人,成员若干人。设秘书长1人,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团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期间听取各代表团汇报,负责解答代表提出的意见和问题。
(四)审查大会选举候选人名单。
(五)听取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六)提名更换团成员,应在教职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设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教职工代表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执行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与代表任期相同。执行委员会设1人,2~4人,委员若干人。设秘书长1人,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三条 在教职工闭会期间,由执行委员会行使教代会相关职责,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报告。
第二十四条 教职工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完成教职工交办的有关任务。
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任期与教职工同步。专门委员会的人选,在代表中产生,也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教职工参加。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六条 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职工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团及执行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就学校管理工作向学校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为校工会承担教职工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各单位应建立二级教职工制度,在本单位范围内实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学校各单位可根据本章程,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二级教职工(教职工大会)的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印发的《地质大学()教职工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条 为适应现代化建设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的需要,促进物质文明、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依法治校、依规理事的原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教育法》、《中华教师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法规、和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参与管理的能力。依据《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组员应当具有中华国籍,且应当有审批机关委派的代表。
(二)审议教职工议题和日程,研究决定大会需要通过的事项、大会决议草案及其他重大问题。《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应当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鼓励民办学校理事会、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吸收公众代表,根据需要设理事或者董事。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组员应当具有中华国籍,且应当有审批机关委派的代表。
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经1/3以上组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变更举办者;
(二)聘任、解聘;
(三)修改学校章程;
(四)制定发展规划;
(五)审核预算、决算;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2018年6月。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推进学校治第十六条 教职工每3年或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住所为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七里坪。学校实行多校区办学,分为七里坪校区(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七里坪)、李子园校区(邵阳市邵水西路3巷28号)、西湖校区(邵阳市宝庆西路18号)和江北校区(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
学校的办学层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同时,根据需要,适当开展其他形式教育。学校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逐步实行学分制。
学校设置的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并将根据办学需要进行调整。
学校根据精简、统一和高效的原则,设置政职能机构、教学科研机构、服务机构,在校委和的下开展工作,向师生提供服务。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高等教育法》(中令第七号)第二十九条:“设立高等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章程的修改,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五条 校章程制定程序方面:制定过程要公开;章程草案应该在校内广泛征求意见;章程草案应提交教职工讨论;章程草案应提交办公会审议通过;章程草案应由学校委会审定。工会为教职工的工作机构。章程内容应包含下列事项:学校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学科门类的设置;教育形式;内部管理体制;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令第31号)第二十三条:“直属高等学校的章程由核准。”
复旦大学前身是1905年创教职工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撤换和增补本单位代表意见,并报教职工团审批。办的复旦公学,是早由民间自主创办的高等学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后,学校成为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是国人自主创办的所国立高等医科院校。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
第十九条 教职工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