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实施助力依法行政
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强化体系建设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明确监督职责,扩大监督范围
《办法》明确了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职责,并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活动。
二、强化监督手段,完善监督机制
《办法》规定了多种监督手段,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个案审查、专项监督、约谈提醒、责任追究等。同时,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实现执法全流程监督。
三、强化执法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办法》要求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多种方式公开执法信息,包括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行政检查记录、行政许可信息等。保障群众知情权,增强执法透明度。
四、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办法》完善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明确了投诉举报受理、审查、处理程序,并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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