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法人代表出轨如果这样的情形被查实,一般会内进行,而且还会降级处理。不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没有因为婚外情导致工作人是或者是只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可解除劳动合同。
国企牵手门当事人卸任法人代表 国有企业法人辞职程序
国企牵手门当事人卸任法人代表 国有企业法人辞职程序
怎么处理,你应该向市委员会反应,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就可以把国企法人告倒,舍得一身剐,赶把黄帝拉下马
国企法人代表出轨是要进行处理的,一定要做好表率作用才是正确的,这样才能让爱情、事业双丰收的啊!
可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以向上级组织
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以下:
一、行政:法定代表人可能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除非能证明对公司行为不知情。
二、民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额对外承担还款。但如果作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财产等行为,法定代表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三、刑事:在刑法规定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的刑事。另外,当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行为时,法定代表人虽未直接参与,但如果是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犯罪行为,却未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法定代表人也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
法人代表也即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执行董事或者担任,并三、定义: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 第50条)依法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团体法人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只有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或代表法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法人的其他以及其他民事主体作为法人的人,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或进行诉讼。法人的其他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不得以法人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或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的权限可以受到法人章程或法人权力机构的限制,但该项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
一、法人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损害承担侵权的构成要件是
1、须有加害他人的侵权行为。
2、须因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执行职务的行为造成损害。
3、须因执行职务的行为发生。执行职务的行为,一是执行职务本身的行为或者职务活动本身,二是与职务行为相关联的行为。法人承担的形态是替代,即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执行职务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由法人承担。
二、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规则是
1、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的损害,由法人承担赔偿。
2、法人承担赔偿之后,如果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中造成他人损害是有过错的,法人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要求追偿。
关于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区别如下:
1、内部关系方面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的范畴,如很多传统国企;也有很多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委托合同关系。
2、外部关系方面
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关系,而是代表关系,即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法人行为,其后果自然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不得以其自身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权限限制(如源自章程或者权力机构的规定)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法人承担民事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你是法人代表,企业出了问题你当然 要承担一定的啦!因为你必定在执行决策的时候知道了,可以有权拒绝执行吗!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国企不好当。
首先作为企业法人是要承担经过你签字的文件所产生的。你签署过的文件,盖上公司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如果你不知情的事情,以你的名义发布,你可以想个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圆滑的办法撇清关系。如果你不仅是法人,而且还是公司董事会股东,我觉得你不要什么事都一路开绿灯,小心被拖下水。
企业法人代表对该企业经营管理生产任务人事工教育等负全责,企业出现重大问题要承担法律。上级有决策按排必须通过法人,法人不知道的上级按排可以不执行,出现重大问题谁按排谁负法律但法人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声明。
替人担当法人无法规避风险,免责协议只能对内不能对外,也就是说如果发生,需要承担的还是要承担,然后向签订协议合同的人追偿。并且协议免责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范围,一般仅限于民事和行政。
也就说公司法人在根本上市不能够免去相应的法律的,所谓的公司法人免责协议只在公司内部有效,但是在法律上是不承认的。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扩展资料:
确定要签订协议合同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订立阶段;
免责条款的提出方必须确保该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是免责条款发生效力的前提,一个无效的合同,免责条款是不可能发生效力的。
免资条款必须载于合同文本之上,或能够举证证明被免责条款的口头合同的部分。
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
3、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提出免责条款;
是免责条款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
4、注意证据的保留;
对保险人来说,即使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在诉讼阶段如果不能举出相关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了义务,会被视为没有明确说明,依然会面临败诉的结局。
5、对未在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合同;
应特别注意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保险法、拍卖法、海商法等。
参考资料:
有风险,发生矛盾时,如果说明你是挂名由法人承担会排除你的。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
扩展资料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法人承担对第三人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的赔偿。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罚款、拘留。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
只要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那么不管是哪个公司或者是否只是挂名,都要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主要包括民事,赔偿,甚至还有可能会需要承担刑事的。比如公司违反合同,违规经营,这肯定首先要追究公司法人的一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
只要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那么不管是哪个公司或者是否只是挂名,都要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主要包括民事,赔偿,甚至还有可能会需要承担刑事的。
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
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罚款、拘留。
一、《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
民事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
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除了法人的单位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
二、法定代表人的民事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的赔偿。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罚款、拘留。
四、任职资格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产生的程序符合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刑满释放、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五、各级机关(包括的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在职现役;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职务的。 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只要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那么不管是哪个公司或者是否只是挂名,都要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主要包括民事,赔偿,甚至还有可能会需要承担刑事的。比如公司违反合同,违规经营,这肯定首先要追究公司法人的一部分。
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中华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参考资料:
替别人当法人代表是有风险的,君子协议要变成黑纸白字。
风险有很多,比如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等。
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时除外。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
扩展资料:
不愿继续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可以视为具有退出公司经营的意思表示。方法有二:
方法一,通常的,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转让股权。
方法二:依据公司法第181条第二款及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会提出解散公司。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参考资料: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不是固定的,可以是任何人,主要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那么当法人代表有什么好处呢?首先,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因此,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做出的行为视为法人的公司行为,由法人对外承担;其次,当法人代表,获得法人授权后,可以更方便的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促进公司发展;再次,当法人代表,可以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在处理一些紧急事项时,可以代表法人做出决策;,本律师还是提醒一下大家,虽然当法人代表存在很多便捷之处,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
如果有明确证据表明你是“挂名”,可以不承担。
《民法通则》
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外,对法定代表人可给予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和公共利益的。
《刑法》
第三十一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判处刑罚。
你们之间签订一份证明你只是“挂名”的协议你就可以免责。不一定要公证,自愿。
补充回答:
简单说,只要你和他之间签一份免责协议,你就不需要对诊所承担了。
一般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只是在诉讼中法人代表要代表法人参加诉讼活动,其他的没有了.但你们这个一定要房主当法人代表的规定也太不合理了吧!可能只是方便行政部门管理(个人意见)
理由: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法人的,董事...一般只有一人,对外代表这个法人.
这个身份对自然人身份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一般没有影响,即使是公司负债时也不会追究他的,因为公司的财产与自然人是分离的.
法人代表是法人的代表机关,他在法人中的地位是法人的对外执行机构.简单说就是对外执行法人事务比如签订合同之类的事情,但签订合同时是以法人的名义,而不是他自己的名义.也就是说,他只要担任了这个职责,他的行动就是法人的行动,他的行为后果由法人承担
就比方你的手是你身体的一部分,它的活动后果自然由你自己来承担
就你所说的你给诊所当法人代表,一般来说不用承担经营和医疗,因为即使法人代表的行为违法或者作出了欺诈行为,也是首先追究法人的,至于法人代表的那是一个企业的内部,一般不会直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
只有一种情况会直接追究法人代表的
法人的刑事犯罪中,也就是你所在的法人有犯罪行为(单位犯罪),刑法大多情况下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的刑事,有时也处罚法人
可能有些专业术语你不理解
自己上网查吧
总之就是,要当法人代表的话,自然要承担很多职责,比如什么勤勉义务之类
建议多学学公司法
替别人当法人代表当然有风险,法人要对整个公司负责。所以不能随意给人当法人代表
国企二级公司法人代表如何架空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一是很多事情,下属根本不汇报,让部门出现了很多麻烦;
二是他也不了解该部门的运转情况,处理起来非常棘手。结果就导致,他现在就算是发号施令,也没人搭理了,完全成了挂名一个。
如果按这个趋势继续下去,估计很快就得走人了,所以就过来向我求助了。
其实,很多管理者其实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今天就来聊一聊,下属架空的常用手段及应对方法。
能力架空,让不得不跟着走
能力架空,是专业型下属最常用的手段之一。
我朋友老季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他当时进入了一家软件公司做运营总监,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
根据《中华国有企业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国有企业的直系亲属不能在同一部门或者相互关联的部门工作。这些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该法条表明在单位犯罪时,除追究单位时,还要追究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人的。但并没有限制必须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的父母和子女等。
根据您的描述,该车辆调度员队长在管理派遣驾驶员时,招进了他的三个表弟和两个老乡,而且任命其中一个表弟为班组长,另一个表弟为安全,他们之间是亲戚关系。这样的做法可能违反了公司的直系回避制度。
因此,您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门反映此情况。如果公司对此类问题有专门的监督机构,也可以向该机构。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例如聘用关系的证明文件、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等。如果情况属实,公司应该会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
如果按照公司的直系回避制度,车辆调度员队长的表弟们的雇佣违反了该制度,可以向上级这样的情况。可能会做出处理,也可能会保护被者的权益。 向上级直系回避制度违反的行为,可以使用规定的行政、司法手段,或者向上级有关人员投诉。人可能会遭受惩罚,也可能会得到保护。此外,被者如果确实违反了直系回避制度,有可能会被责令、更换工作岗位,甚至受到相应规定的。
关于国企公司法人代表应当由谁担任的问题,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可以由国有企业的上级机关任命或是出资人任命,也可以是在外聘请。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或执行董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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