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学校招生会议 学校召开招生工作会议

教育资讯 2025-04-28 02:32:38

2022年四川民族学院招生章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学校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各 二级 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

四川民族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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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学校招生会议 学校召开招生工作会议


普通学校招生会议 学校召开招生工作会议


章 总2022年 四川 民族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则

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和有关规定,以及四川省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相关政策和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民族学院,国标代码为11661,英文译名为Sichuan Minzu College。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地址为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镇学府路354号,邮政编码为626000。

第四条 办学类型以普通本科为主、高职专科为辅,兼有少数民族预科。

第五条 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符合 毕业 条件,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本科 毕业生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学士 书 。证书院校名称、签章以及颁发单位均为四川民族学院。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和学校选拔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各类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

第十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立考生咨询、来信来访办公室,负责受理、回复考生及家长有关招生录取及咨询。咨询电话:(0836)2856805。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的招生以对人才的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生源情况等因素,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并提交学校办公会议审定,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他省(市、区)的招生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方式向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 学费 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根据规定,实行“学校负责、 院监督”录取机制,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少数民族预科除外),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六条 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公共外语按英语安排教学,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 在 自治区招收的少数民族 语言 文学、法学专业,考生 科目须有藏语文成绩。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 志愿 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为120%。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均不设专业级,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 理工 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航空服务 艺术 与管理专业面向 山东 省、 山西 省、 甘肃 省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统考(联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执行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文化、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四川省艺术、 体育 类专业不设专业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必须同时达到四川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 分数线 。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方式,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四)二类模式招生录取按川教函〔2017〕242号“即2020年起,按汉语文与藏语文或彝语文各50%计入。招收二类模式考生的普通高校藏文、彝文专业在录取时,由四川省录取工作小组根据招生和考生成绩、志愿情况划线,按照投档规则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录。”政策执行。

(五)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志愿的考生;在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志愿考生,无分数级。

(六)对于已经实行综合改革的省(市、区),依据学校向相应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报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选考方案,按照相应省(市、区)的招生录取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鼓励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四川民族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

第二十三条 新生 报到后,学校依据中华令第41号有关规定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未委托和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委、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学校纪委办监督电话:(0836)2856171。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供考生查询,查询网址:

第二十七条 学校网址及招生咨询:

学校网址:

咨询电话:(0836)2856805 (兼传真);(0836)2859673。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平台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向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四川民族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会打电话给家长吗

学校招生会打电话给家长。比如说:招生、小学招生、初中招生等学校招生一般都会打电话给家长,而高中、大学、中专、大专等学校招生要是学生预留的电话号码是家长的的话也会打给家长,预留的是自己的那就会打给学生本人。

会。

第三章 招生及收费标准

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一般高校招生都是在每年的7月至9月这个时间段举行,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学校根据当年报考的情况来划定录取分数线,终决定录取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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