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深圳公租房使用期限:政策详解
深圳公租房作为政府保障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缓解城市住房压力、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深圳公租房的使用期限进行全面的解读,帮助申请人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使用期限
根据《深圳市公租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圳公租房的使用期限分为两种:
1. 保障性使用期:
对于符合保障性使用条件的家庭,公租房的使用期限为 20 年。 保障性使用期满后,经申请和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续约一次,续约期限为 5 年。
2. 非保障性使用期:
对于不符合保障性使用条件的家庭,公租房的使用期限为 5 年。 非保障性使用期满后,申请人应当腾退公租房。
保障性使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申请保障性使用公租房:
户籍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户籍在深圳市,且连续居住满5年; 符合本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家庭,在深圳市连续居住满5年; 享受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其他符合保障对象规定且经政府认定的家庭。
续约条件
保障性使用期限满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续约:
仍符合保障性使用条件; 在保障性使用期内未出现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行为; 家庭收入仍处于低收入标准以内。
特殊情况
《办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公租房使用期限:
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原因,公租房需要拆除或收储的,使用期限相应缩短。 经批准进行改造、翻建、扩建的公租房,使用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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