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董事的职责:由职工或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依照法律程序进入董事会代表职工使决策的职工代表。目的主要是强化股东对管理者的控制权限,即一方面,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自己的基本投资权利;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由股东代表所组成的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和控制职能。
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流程)
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流程)
二、职工监事的职责: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中代表职工利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活动。
三、每个上市公司都必须设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公司法》109条规定:“上市公司可设立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职工选举产生。也就是说,职工董事作为董事会的成员,不由股权比例大小决定,这就保证了原有控股方可通过设置职工董事增加在董事会中的话语权。”
职工监事是监事会中必设的人员,其具体人数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职工董事的治理结构:
2、由经营董事组成的高层组织是公司的经营机关,它只对监事会负责,并受监事会监督,其职责是负责公司的经营活动。
3、职工大会和股东大会是两个平行的机关,相互间不存在依附关系,其职责是地选举各自监督董事进入监事会。
2.监事人的义务: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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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职工或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依照法律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和监督权利的职工代表。
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有限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需要。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工作报告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监事会需要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进行保证。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董事会、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并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常设机构。蜚事会是股份公司决策和执行机构,处理公司的重要经营管理问题。监事会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是执行业务监督的法定机构,对公司业务执行机构施行全面检查和监督,防止他们危及股东的利益。.oil是由黄事会聘任的日常具体事务的行政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他们的具体职责是: (1)策事会的职责:①挑选精明强千负责公司具体经营的人才,对公司的活动进行连续而全面的考查。②制订公司经营的重大方针政策、管理原则、经济筹划与支配。⑧规定人员的报酬与奖惩。④协调公司与股东,管理部门与股东之间的关系。⑤执行股东大会决议。⑥审批公司金额较大的合同与开支。⑦在处理公共关系与履行职能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2)监事会的职责:①监督执行公司业务的萤事有无违背法定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②可随时听取执行公司业务的萤事关于业务情况的报告。⑧调查公司资产情况,查核簿册、文件和会计记录、会计资料。④对羞事会报送股东大会的表册进行核对,根据调查实况和监事会意见报股东大会。⑤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规,召开股东大会。 (3)的职责:①根据盖事会确定大政方针,规划全部营业,并研究制订具体括施,督促所属人员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推进生产经营的发展。②确定内部组织机构,安排各职能部门人员,尽量使每个职工各尽其长,在生产经营中提高效率和效益。③调整各部门工作,使分工协作合理,能更有效地协调配合,为实现共同任务而努力奋斗。④调度人员。根据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调配人力,使人力资源得到限度的发挥。⑤运用资金。通过经济核算,使资金得到限度的使用,杜绝资金积压,加速,使资金处于运动状态。⑥代表公司对外接洽事务。⑦审核较大的合同,由签订后报萤事会批准。⑧核准和检查一切行政经费与职工的旅费。⑨可以对紧要重大决策,取得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关于监事资格的要求,与董事资格的要求基本相同。监事的权责、产生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如下 [2] :
第五十二条,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第五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百一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设一人,可以设。监事会和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公司法》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监事和执行董事具有如下区别:1、产生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2、职权范围不同: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两者职权范围相较,侧重点同,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执行与管理,而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公司人员的监督监管。3、组成不同: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董事向股东负责。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九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1、监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关,其成员由职工与股东代表对等组成,无论是职工代表还是股东代表,其权利应当平等,以体现劳动要素所有者与资本要素所有者对公司的“共同治理”。监事会应对职工、股东以及公司法人负责,其职责是监督公司的所有活动。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六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百二十条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四者间的关系是权力制衡的关系。股东会是股份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会选出,董事会是常设权力机构,监事会是常设监督机构;经营层是日常经营机构,享有经营权。
法律主观: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公司股东会推选出来的,其职能是监督董事会决策,即监督董事会做出的决策是不是符合股东意愿,是不是有伤害股东权益。(监工,看老板的代表做的事情是不是正确),监事会不一定必须是股东。,
4,经营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会选出,执行由董事会做出的决策,(干活的,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出的决定)。经营层不一定必须是股东。
《公司法》 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但是监事的职权包括,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可以对董事会的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因此监事是具有参会权的,但是否需要监事参加会议由公司内部自主决定。。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查看原帖>>
不是的。
从法定程序上,监事会是运行机构,并承担对董事会、层的监督职能。对于董事会召开可以请监事列席,但不是必须,这也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就是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则请,没必要则不请,即使不请监事会也会通过法定程序对董事会的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进行质证与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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