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包括受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供-电质量和供-电安全,电网的建设、用电的计量和电费的计算与收取,供-电合同的具体事项以及违约,相关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供-电营业规则包括受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供-电质量和供-电安全,电网的建设、用电的计量和电费的计算与收取,供-电合同的具体事项以及违约,相关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2022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2022
供电营业规则是: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保障供电安全、提高供电效率、倡导节约用电、保护用户隐私。
一、公平对待所有客户
供电营业是一个公共服务,所有客户都应该受到平等、公正的待遇。无论是个人用户还是企业用户,他们的供电服务都应该遵循同样的规则和标准。供电营业公司应该为所有客户提供公开、透明、规范的服务流程,并确保所有用户都能够理解和享受这些服务。
二、保障供电安全
供电安全是供电业务的核心要素。为了确保供电安全,供电公司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维修、升级电网设备;修复电网故障和突发;对供电网络进行规划和升级;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
三、提高供电效率
提高供电效率是供电营业的重要目标。供电公司应该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供电效率。例如,采用远程技术进行设备管理和处理;引进智能电网技术和绿色能源系统,来提高供电效率和环保效益;优化供电营业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四、倡导节约用电
节约用电是和环保行动的一种表现。供电营业公司应该积极倡导节约用电,提供相关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例如,向用户提供节能用电的技巧和方法;用户购买可再生能源产品;鼓励用户参加节能用电等等。
五、保护用户隐私
用户隐私是供电营业公司应该保护的重要对象。供电营业公司应该采用科学的安全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用电情况。这包括: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把用户的个人信息视为商业机密,不得外泄或滥用等等。
供电营业规则如下:
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本规则应放置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第五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赫兹。
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
第七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于高压供电时,低压供电的容量界限可适当提高。具体容量界限由省电网经营企业作出规定。
第十条:供电企业可以对距离发电厂较近的用户,采用发电厂直配供电方式,但不得以发电厂的厂用电源或变电站(所)的站用电源对用户供电。
法律分析:供电营业规则是1996年10月08日电力工业部发布的法律法规,文号为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法律依据:《供电营业规则》
条 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业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 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 本规则应放置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法律分析:供电营业规则是1996年10月08日电力工业部发布的法律法规,文号为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法律依据:《供电营业规则》
条 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嫌亮隐和国芹厅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业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 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 本规则应放置在供键漏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供电营业规则:
一、供电方式
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
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千伏。
二、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三、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
用户受电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应当符合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对规划中安排的线路走廊和变电站建设用地,应当优先满足公用供电设施建设的需要,确保土地和空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四、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
供电企业和用户都应加强供电和用电的运行管理,切实执行和电力行业制订的有关安全供用电的规程制度。用户执行其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电气规程制度,除特殊专用的设备外,如与电力行业标准或规定有矛盾时,应以和电力行业标准或规定为准。
五、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
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每个受电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
六、并网电厂
在供电营业区内建设的各类发电厂,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电力供应与电能经销业务。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应在发电厂建设项目立项前,与并网的电网经营企业联系,就并网容量、发电时间、上网电价、上网电量等达成电量购销意向性协议。
七、供用电合同与违约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正式供电前,根据用户用电需求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以及办理用电申请时双方已认可或协商一致的文件,签订供用电合同。对用电量大的用户或供电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可单独签订电费结算协议和电力调度协议等。
八、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供电企业对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供电营业规则如下:
1、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2、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本规则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3、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用户受电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应当符合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对规划中安排的线路走廊和变电站建设用地,应当优先满足公用供电设施建设的需要,确保土地和空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4、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供电企业和用户都应加强供电和用电的运行管理,切实执行和电力行业制定的有关安全供用电的规程制度,用户执行其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电气规程制度,除特殊专用的设备外,如与电力行业标准或规定有矛盾时,应以和电力行业标准或规定为准,供电企业和用户在必要时应制定本单位的现场规程;
5、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每个受电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用户为满足内部核算的需要,可自行在其内部装设考核能耗用的电能表,但该表所示读数不得作为供电企业计费依据;
6、并网电厂,在供电营业区内建设的各类发电厂,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电力供应与电能经销业务,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应在发电厂建设项目立项前,与并网的电网经营企业联系,就并网容量、发电时间、上网电价、上网电量等达成电量购销意向性协议;
7、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正式供电前,根据用户用电需求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以及办理用电申请时双方签订供用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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