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查看每条轮胎的外观,是否有划伤。如果只是橡胶划伤不影响使用,但是如果伤到里面的轮胎线,就必须更换新胎。
车辆应靠高速公路右侧的路肩上行驶_车辆必须靠右行驶翻译
车辆应靠高速公路右侧的路肩上行驶_车辆必须靠右行驶翻译
“爆胎”时通常会导致胎壁的瞬间崩裂,从而使轮胎瞬间失去支撑力,导致车辆重心立刻发生变化,特别是前轮驱的前轮爆胎,爆胎后瞬间的重心转移很可能会令车辆失控。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是不可以频繁的更换车道。
路肩指公路两侧由路面边缘到路基边缘的部分(包括土路肩和硬路肩)。作用:与行车道连接在一起,作为路面的横向支承,可供紧急情况下停车或堆放养路材料使用,并为设置安全护栏提供侧向净空,还起到行车安全感作用。注意点:必须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一定的横坡,以排除行车道路面的积水。还有一个作用是用作路基的护坡,防止路基塌陷。扩展资料:
车辆在高速公路注意介绍如下:
行驶中若遇轮胎爆裂千万不要紧张,一定要紧握方向盘,松开油门,利用发动机反拖,打开应急灯并向右边紧急停车道慢慢靠过去,此时慢慢拉起手制动,不可紧急制动。
如果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右侧路肩上,同时应打开“双闪”并在车尾150米处放好警示标志。如果在隧道内出现故障,只要车辆还一 应遵守号志或交通警察之指示,遇有交通警察指挥与号志并用时,以交通警察之指挥为准。能行驶,应尽可能将车驶出隧道。
车行道根据不同数量由左向右依次设为超车道、快车道和慢车道(行车道)。应急车道、路肩和紧急停车带的区别:
参考资料来源:一、位置不同:
路肩指的是位于车行道外缘至路基边缘。应急车道,是指与右侧行车道相临,包括硬路肩在内的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可以满足机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紧急停车带指的是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供车辆临时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紧急停车使用的临时停车地带。
二、功能不同:
三、设置条件不同: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当采用分离式断面或宽度>4.5m的中间带时,行车道左侧应设硬路肩,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平原微丘区,有条件时路肩宽度宜采用≥2.50m的硬路肩。应急车道包括硬路肩在内的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设置间距在750m左右。
扩展资料:
高速公路的相关组成:
1、匝道形式复杂多样,根据具体功能细分立交匝道 、加速车道、减速车道 、引道、集散车道 、以及转向匝道等 。
2、辅助车道有应急车道(紧急停车带)、掉头车道、爬坡车道 、避险车道以及降温池车道等 。
3、有些高速公路为保留原有普通公路的功能,还需在主道两侧设平行辅道。除路面车道外,高速公路还包括路基、路堤边坡、边沟、路肩(硬路肩和保护性路肩)等基础构造部分 。
高速公路上车道你的右边是应急车道即路肩即紧急停车带,中间是行车道,左边是超车道。
应急车道、路肩和紧急停车带在高速路上统一叫紧三 行人如持有长形物品通过电气化平交道时,其总高度不得高出轨面四公尺;各该平交道设有限高标志者,依限高标志之规定。急停车道。他们没有区别。
纠正一下,紧急停车带不能等同于应急车道,紧急停车带位于应急车道右侧,路面加宽呈梯形,供紧急停车使用。
1、硬路肩(HARD SHOULDER)指的是与车行道相邻并铺以具有一定强度路面结构的路肩部分(包括路缘带)。
百四十三条 (挖掘道路之申请许可等)2、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是指与左侧行车道相临,包括硬路肩在内的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可以满足机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
二、作用不同
1、硬路肩:主要作用是让故障车临时停靠,以及紧急情况时,方便急救车辆通行。
2、应急车道:在紧急的情况下,车辆可以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百四十六条 (施行日)
《中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
高速公路上的应急车道主要作用是专门供工程救险、远离危险:如果发生异常,不要再高速上逗留,尽快离开告诉,到护栏外,以免收到伤害;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扩展资料:
高速上应急车道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用:
1、如果驾驶员在高速行车,因为身体疾病的原因,不能再继续驾车行驶;或者车辆发生突发故障无常行驶的时候,包括爆胎,发动机异常,变速箱不工作等,可以使用应急车道停车;
2、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
3、其一 平交道设有遮断器或看守人员管理或警铃及闪光号志者,如遮断器已开始放下百二十四条 (慢车行驶)或看守人员表示停止或警铃已响,闪光号志显示时,应即靠边停止,不得通过。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注意如遇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时,禁止在紧急停车带内停靠、排队;在高速公路越江桥梁上禁止检修车辆。
紧急停车道的作用:1、紧急停车带是指在高速(或高架)道路上,供车辆临时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紧急停车使用的临时停车地带。用以确保主线安全畅通,在部分匝道上也可以设置。一般紧急停车带宽度为3.0m;2、,发生或故障的车辆,在驶入“紧急停车带”后,要按规定在车的后方设置故障车标志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和尾灯;3、处理完毕或故障排除后,在驶入车行道时,不得妨碍车行道上的车辆正常行驶;4、“紧急停车带”是供紧急停车之用的,不能用来通行。凡在“紧急停车带”上行驶的车辆,都属违章行为。交通对这种违章,将依据《中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予以处罚;5、无故障车辆严禁长时间停放在紧急停车带内。
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的用法:
路肩具有一定宽度的带状部分(包括硬路肩与保护性路肩),为保持车行道的功能和临时停车使用,并作为路面的横向支承。应急车道在紧急的情况下,车辆可以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紧急停车带只供紧急情况下使用,不得无故占用紧急停车带,允许机在“紧急停车带”停车。2、《中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有救险用处。3、、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
4、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来源:中华网)
远离大车:普通道路上的大车都是杀手级的,更何况在高速上高速行驶的大车,尽量远离;
三 平交道无看守人员管理或无遮断器、警铃、闪光号志之设备者,驾驶人应靠边暂停,看、听两方无火车驶来时,始得通过。提前变道:如果不熟知行车路线,尽量开启导航,现在手机导航很方便,如果熟知路线,请注意路线,当需要进入匝道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并道到对应车道,不要突然变道或连续变道
禁止逆行:如果错过了路口,那就开下去到下一个;
不要占用紧急车道:除非发生了异常,尽量不要占用紧急车道;
尽量不要停车:尽量不要停车,如果发生问题(比如爆胎),尽量将车挪到道路旁,并在车后足够距离设立提醒标志,以免发生二次;
保持车距:高速上汽车速度都很快,保持车距才能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集中注意力:车速较快的时候,一个分神都有可能导致的后果,一定要保持注意力,如果精力不足,尽快找到服务区休息好;
上高速前做好准备:检查一下轮胎情况和油量,以免高速上发生问题;
不要超速:高速的限速一般都是有道理的,比参考资料来源:如隧道内80,我知道这点很难遵守,但是还是希望能做到不要超速,;
善用灯光:当前汽车的隔音效果越来越好,同时高速上行驶有一定的风噪和胎噪,所以喇叭的作用不如灯光明显,所以在超车、变道的时候,善用灯光,进行提醒,尤其是并道,务必提前打灯;
“硬路肩”是表示路肩的工程结构的比较好,能够长时间承受车辆的重量。
一 平交道设有遮断器或看守人员管理者,如遮断器已开始放下或看守人员表示停止时,应即靠边暂停,俟遮断器开放或看守人员表示通行后,始得通过。如遮断器未放下或看守人员未表示停止时,仍应看、听两方无火车驶来,始得通过。对于八车道及其以上的高速公路为整体式断面时,让出现故障或耗尽燃料的车辆穿过几条车道停到右侧路肩既不安全,也不现实。根据经验,应在左侧设置至少不窄于2.5m的硬路肩供抛锚车辆停靠或等待拖走。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采用分离式断面时,应设左侧硬路肩。还应在左、右侧硬路肩宽度内分别在靠车道边设路缘带,其宽度一般为0.75m或0.50m。
主要优势:
路肩是位于行车道外缘至路基边缘、具有一定宽度的带状结构部分,包括硬路肩和土路肩。路肩的主要作用有:
1、保护行车道等主要结构的稳定;
2、为发生机械故障或遇到紧急情况的车辆需要临时停车提供位置;
3、提供侧向余宽,有利于安全,增加舒适感;
硬路肩【hard shoulder】指的是与车行道相邻并铺以具有一定强度路面结构的路肩部分(包括路缘带)。高速公路右边用黄线划出的一根车道,主要作用是让故障车临时停靠,以及紧急情况时,方便急救车辆通行。
硬路肩【HARD SHOULDER】指的是与车行道相邻并铺以具有一定强度路面结构的路肩部分(包括路缘带)。 “硬路肩”是高速公路右边用黄线划出的一根车道,主要作用是让故障车临时停靠,以及紧急情况时,方便急救车辆通行。
“路肩”有软路肩和硬路肩的区别。是指高速公路行驶方向右侧的白色实线至边缘隔离带之间的空间,它是为保持行车道的功能,在紧急情况下临时停车使用,并作为路面的横向支承。
“硬路肩”是表示路肩的工程结构的比较好,能够长时间承受车辆的重量。
“路肩”有软路肩和硬路肩的区别。是指高速公路行驶方向右侧的白色实线至边缘隔离带之间的空间,它是为保持行车道的功能,在紧急情况下临时停车使用,并作为路面的横向支承。
“硬路肩”是表示路肩的工盲人通行道路时,应携带白色手杖或有人扶持。程结构的比较好,能够长时间承受车辆的重量。
就是紧急停靠带,在路的右侧,用单实线与行车道分开,用来紧急停车.还有一个作用是用作路基的护坡,防止路基塌陷.
硬路肩主要是区别于旁边的土路肩的。
高速公路上有路基、桥梁和隧道等。路基又分路面层和基层。在高速公路的路面层的旁边还有50到100公分的土路肩,是保护路面层结构的。
在路面上分行车道和超车道以及硬路肩,硬路肩跟行车道超车道一同施工,强度同等,所起作用是保证行车道宽度和紧急停车用。
在高速公路上不允许车辆在硬路肩上行驶。
慢车驾驶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驾驶或推拉车辆:
一 患有妨害作业之疾病者。
二 智能或体力不能对所驾车辆为正常之控制者。
三 精神失常者。
四 因饮酒或服用物不能对所驾车辆为正常之控制者。
百二十一条 (兽力车应行注意事项)
兽力车不得役使狂暴或病弱衰老之牲畜曳挽。
兽力车应携带粪袋及打扫工具,随时清除粪便。
百二十二条 (慢车装载)
慢车之装载,应依下列规定:
一 两轮脚踏车不得附载坐人,载物高度不各超过驾驶人肩部,重量不得超过二0公斤,长度不得伸出前岔,并不得伸三 行人穿越道有警察指挥或有灯光号志者,应依警察之指挥或号志之指示前进。无警察指挥又无号志指示者,应小心迅速通行。出车后一公尺,宽度不得超过车把手。
二 三轮客车载客不得超过二人。
三 三轮货车载重不得超过五00公斤,高度不得超过驾驶人肩部,宽度不得伸出车身两侧,长度不得伸出车后二公尺。并不得附载乘客。
四 手拉货车、板车载重不得超过1000公斤,高度由地面起不得超过二·五公尺,宽度不得伸出车身两侧,连同载物全长不得超过四公尺。
五 兽力车载重不得超过二000公斤,高度自地面起不得超过二·五公尺,宽度不得伸出车身两侧,载物全长不得超过四公尺。
七 装载禽兽不得重叠或倒置。
八 装载货物应捆扎结实。
百二十三条 (慢车上下乘客或装卸货物)
慢车上下乘客或装卸货物,应紧靠路边,不得妨碍交通,各地警察机关对停车之时间、地点有特别规定者,应依其规定。
慢车行驶,应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并服从执行交通勤务警察之指挥。
慢车不得侵入快车道或人行道行驶,并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百二十五条 (慢车行至交岔路口)
慢车行驶至交岔路口,其行进或转弯,应依下列规定:
二 行近无号志或号志故障及无交通警察指挥之交岔路口,应减速慢行,看清左右确无来车并在不妨碍汽车通行之情况下迅速通过。
三 直行时,应顺其遵行方向直线通过,不得蛇行抢先。
四 右转弯时,应先沿慢车道外侧慢行,靠边右转。
五 左转弯时,应绕越道路中心处左转进入右侧慢车道行进。
六 四车道以上道路设有划分岛分快慢车道者,不得左转。
七 转弯车辆应让直行之汽车、慢车及行人优先通行。
八 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设有特殊标志、标线者,应依其指示行车。
百二十六条 (慢车之超车)
慢车行驶,不得争先、争道、并行竞驶或以其他危险方式驾驶。
慢车超车时,应在慢车道可容超越前车之处,始得沿前车左边超越,再驶入原行路线。
百二十七条 (牵引或攀附之禁止)
慢车不得牵引其他车辆或攀附汽车随行。
百二十八条 (慢车夜间行驶)
慢车在夜间行车,应燃亮灯光。
百二十九条 (对消防车等之避让)
百三十条 (慢车行经平交道)
慢车行经交交道,应依下列规定:
二 平交道设有警铃及闪光号志者,警铃已响,闪光号志已显示,驾驶人应靠边暂停俟火车通过后,看、听两方确无火车驶来始得通过。如警铃未响,闪光号志未显示,仍应看、听两方确无火车驶来,始得通过。
四 在平交道上,不得超车、回车、或临时停车。
百三十一条 (慢车之停放)
百三十二条 (删除)
第六章 行 人
百三十三条 (行人在人行道行走)
行人应在划设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划设人行道之道路,应靠边行走,并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戏或坐、卧、蹲、立,阻碍交通。
百三十四条 (行人穿越道路)
行人穿越道路,应依下列规定:
一 设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须经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三0公尺范围内穿越道路。
二 在禁止穿越或设有划分岛或护栏之路段,不得穿越道路。
四 行人穿越道设有行人穿越专用号志者,应依号志之指示迅速穿越。
五 在未设有行人穿越道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时,应注意左右无来车,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百三十五条 (行人通过平交道)
行人通过平交道,应依下列规定:
二 平交道无看守人员管理或无遮断器警铃闪光号志之设备者,应看、听两方确无火车驶来,始得通过。
百三十六条 (行人乘车)
行人乘车时,应依下列规定:
一 购票或候车,应在适当地点或指定之区界内,按先后次序,排列等候,不得争先恐后扰乱秩序。
二 应按次序上下车,不得争先拥挤。
三 车未停妥,不得上下车。
四 应由右侧车门上下车。但在单行道准许左侧停车者,应由左侧车门上下车。
五 车辆行驶中,不得攀登跳车或攀附随行。
六 乘车时,头手不得伸出车外。
百三十七条 (结队行走)
行人结队成行而行者,应靠路边行进,并应依警察人员之指挥或其所指定区间分段保持适当距离通行。
民间婚、丧、喜庆、迎神赛会或其他类似之聚众行为等须结队成行通行者,应事先向警察机关申请核准。
百三十八条 (盲人之通行)
百三十九条 (父母或监护人之照护义务)
父母或监护人不得疏纵未满十四岁之人,擅自穿越车道,或于交通频繁之道路或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戏或坐、卧、蹲、立,阻碍交通。
第七章 道路障碍
百四十条 (道路障碍之禁止)
一 利用道路堆积、放置或抛掷足以妨碍交通之物品。
二 在道路两旁附近燃烧物品,发生浓烟,妨碍行车视线。
三 利用道路为工作场所。
四 利用道路放置拖车、货柜或动力机械。
五 在公告禁止设摊之处摆设摊位。
七 疏纵或牵系畜禽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
百四十一条 (修屋或其他工程道路使用之许可)
与修房屋或其他工程,未经许可,不得使用道路;其经许可者,不得超出限制。
百四十二条 (树立石碑等之禁止及许可)
未经警察机关许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在道路设置石牌、广告牌、彩坊或其他类似之物。
二 在道路举行赛会、摆设筵席、拍摄影片、演戏、运动或其他类似之行为。
三 在道路曝晒慢车应在划设之慢车道上靠右顺序行驶,在未划设慢车道之道路,应靠右侧路边行驶。但各地警察机关对行驶地区、路线或时间有特别规定者,应依其规定。物品或摆设摊位。
挖掘道路,应事先申请主管机关许可并知会当地警察机关;工程进行中,并应树立标志,夜间并安装灯;工程完竣后,应立即撤除并将障碍物清除。
第八章 附 则
百四十四条 (汽车检验等书、表、证、照格式之订定)
有关汽车检验、登记、发照及驾驶人、技工考验、登记、发照各种书、表、证、照格式,由另定之。
百四十五条 (交通处理办法之订定)
道路交通慢车行驶或停止时,闻消防车、警备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警号,应立即避让。之处理,其办法另定之。
本规则施行日期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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