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招生机制_学校招生制度是什么样的?

教育资讯 2025-01-04 10:23:14

如何保证小区配套学校建成之后能够顺利招生?

总体要求:以新时代特色思想为指导,把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

《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学位资源供需平衡,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学位资源短缺的地区要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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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招生机制_学校招生制度是什么样的?


第五章 其他

《通知》强调,各地要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录取机制;不得通过或变相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结合实际优化招生安排,努力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更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省级统筹,进一步清理规范中考加分项目。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精简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保持招生入学政策相对稳定。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主动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对有停办风险的民办学校,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小学教育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小学教育政策如下: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荣获三个50强称号,是具有特色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内容重点是“双减”:

减少校内作业量,减轻学生负担;

减少校外培训负担,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对于减少校外培训负担,措辞之严厉,措施之有力,可谓前所未有。本文认为,此次“双减”新政,层面透露的风向标非常明确,就是要出重拳、出实策,让教育回归公益属性。

让教育主阵地回到学校,助力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构建。此次“双减”新政发出了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强烈信号:教育改革不再是小修小补的局部性改革,而是具有政策组合拳攻势的系统性改革。

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全面落实免试全覆盖。各市:

遵循公平公正,突出标本兼治,强化教育治理,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中小学招生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划片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如何做好学校的招生工作

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就正常地按照宣传的流程就可以了,没有那么复杂。

扩展资料: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的以影响受教育学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终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达到预定目的的活动。

学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是教育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的具体活动受到需求影响,必须符合发展趋势,承担着对输送人才的职能。一般说来,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2022年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文科类专业 4700 元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美术)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14,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

第四条 学校: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2019年亚太影响力50强”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浙江、山东、安徽、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四川、贵州、甘肃、云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机构是招生工作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联络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联络处主任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报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与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院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学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公布的招生,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一)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原则排序确定专业。

1.面向江苏、湖南等“3+1+2”新改革省份考生,物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若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给予赋分比较: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5分。 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8分,地市级获奖加5分。 ④参加社团和实践与志愿服务,加5分。 ⑤获得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组长加5分,组员加2分。同一项目获奖以等级记分。

2.面向浙江、山东等“3+3”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分。

3.面向其他省份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艺术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统考成绩。若仍相同,比较考生其他科目分。

第二十二条 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0〕165号,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种:)

工科类专业 5300 元

艺术类专业 6800 元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 1500元(4人间)、1200元(6人间)。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补、减,免资助体系,执行、省级、校级、(企业)等多层面奖(助)制度。常年稳定提供3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了健全的保障体系。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1666

招生传真: 0519-86331277

电子信箱: 175753599@

招生监督电话: 0519-86331161

招生监督邮箱:181420127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全面落实免试全覆盖。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以、测试、面试等任何形式筛选生源。9@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平台、我校招生网向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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