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县委巡察组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于近期对新安镇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和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乡镇巡察利剑出鞘 清风护航乡村振兴
一、主要发现问题
(一)政治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薄弱。个别村(办)存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部署不力。组织生活不规范,村务公开不及时,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保障不到位。
(二)贯彻落实不力,乡村振兴推进缓慢。部分村(办)对乡村振兴战略认识不深,推进落实不到位,产业发展不突出,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群众增收渠道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挪用、挤占等问题。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腐败和不正之风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村(办)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四)监督责任不落实,巡察整改流于形式。镇纪委巡察监督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个别问题整改走过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二、巡察建议
(一)强化政治建设,提升党建质效。新安镇党委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解决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深化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兴隆。新安镇要切实扛起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制定实施可行的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整合资金要素,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三)压实主体责任,从严治党治吏。新安镇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纪检监察体系,加大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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