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障性住房 深圳保障性住房政策

各省高考 2024-11-28 12:39:51

深圳保障性住房价格核算公式是多少?

答:自有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2011年10月底前深圳将要开工建障房7.3万套,年底前新增筹建6.2万套、竣工(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1万套。与此同时,市住房和建设局还制订了“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将新增安排筹建24万套保障性住房,规划套数比“十一五”增加了70%,其中,安居型商品房及经济适用住房17.6万套、公共租赁住房6.4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536万平方米,相当于“十一五”期间深圳市商品住房竣工面积总量;实现新开工21万套,竣工21万套,竣工及供应套数比“十一五”增加近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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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性住房 深圳保障性住房政策


1.受理并审核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交材料的,补交后初审。

深圳保障性住房,可以选多大面积?几房的?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根据2012年6月中旬公布实施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中规定,新建保障房户型面积应在88平方米以下,且为保证保障房住户以公共交通为主,选址区域必须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地铁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同时强调了建设的低碳环保要求。

5、35岁以上单身人士能否申请两居室的安居型商品房?

4类户型均为标准户型

(一)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标准》对于保障性住房的户型也有具体要求,必须按4类户型建设。其中A类户型为一个或两个居住空间模式,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B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C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考虑可改造为四个居住空间的设计,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D类户型为四个居住空间的模式,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各类户型建筑面积允许上下浮动5%-10%。

《标准》中还规定,新建保障性住房选用标准户型库中的户型不应少于80%,20%以下的户型可根据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在满足本标准相应指标的前提下进行针对性的设计,但均不得超出四类户型的面积标准。即所有保障房的户型面积不得超过88平米的上限。

新建保障房面积不得超88㎡

今后,深圳的保障房建设将更加规范。市住建局昨日公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新建保障房户型面积应为88平方米以内的标准户型。今后,市民入住的保障房将全部带有室内装修。同时,保障房将优先选址公交较便捷的地区。

同时,各类户型均有严格对应的建筑面积。A、B、C、D四类户型建筑面积分别约35平方米、50平方米、65平方米和80平方米。各类户型建筑面积允许上下浮动5%~10%。所有保障房的户型面积不得超过88平方米的上限。另外,《标准》对四种户型的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阳台面积都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后,市民入住的保障房将全部带有室内装修。《标准》中明确,保障性住房一次装修率为,并且对保障房质量,装修材料的选择做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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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常见问题

(一)申请人已在系统中填报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或已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

深圳房价暴涨,不少族将目光转向保障房的申请。搜房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申请深圳市保障房的常见问题,并整理了解答方案,为大家申请提供便利。

1、我市户籍居民如何申请保障房?

答: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建议登陆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哪些形式?

3、拥有未取得房地产证的住房能否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答:无论现拥有的住房是否取得房地产证,都不能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4、户籍人口办理了失业证,符合申请什么样的保障房?

答:考虑到失业人员的家庭经济状况,建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答:为满足单身居民的住房要求,2012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规定:35岁以上单身人士,也可申请两居室的安居型商品房。

6、深户老人但社保在老家的,可以申请公租或廉租房吗?

答:作为随迁入户老人,目前不可以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但可以与子女一并申请。

7、 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廉租房?

答: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需取得所在区门核发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相关(四)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证明文件。

8、没有缴纳公积金如何申请保障房?

答:因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不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与否,故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影响保障房的申请。

9、申请家庭中,夫妻双方或其他共同申请人中有一人非深户,可以申请安居房吗?

答:不符合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条件。但若符合无房等其他条件的,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二)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收入核定表并到有关单位盖章。房。

10、离婚前曾经申请过微利房,离婚后房子判给对方。现在名下没有房产,还能申请安居房吗 ?

答: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但我市正在起草制定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办法》,拟将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并已转让超过3年的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上述具体规定将以最终发布实施的文件为准。

11、保障性住房有关信息如何向发布?市民如果打算购买这类房子如何提前了解这些信息?

答:一般可以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12、申请人配偶是现役的,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

答: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已婚且其配偶是现役的,配偶视为本市户籍人员,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保障性住房。

办事指南: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2、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

关于申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和程序,想必不少人都想了解。搜房网深圳二手房网小编通过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文件整理了最权威的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供大家做参考。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联系电话和地址详见各部门网站),咨询电话0755-23901599,投诉电话:0755-83207738

一、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三)申请人参加本市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保险的时间限制。

(五)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补贴。

(六)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已在系统中填报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或已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并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

申请程序:

一、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二)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2.比对申请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

3.结合系统端口所反馈的社保、拥有房产、转让房产、租住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进一步审核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三)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五)终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六)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二)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三)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2.比对申请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

3.结合系统端口所反馈的社保、拥有房产、转让房产、租住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进一步审核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四)没有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的,需核查是否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初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条件的,出具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

(五)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出具对应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六)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是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对应的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七)终审符合对应条件的,纳入对应的轮候数据库;终审不符合对应条件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八)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申请受理机关:

网上受理:

深圳保障性住房未来将达到六成吗?

二、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据,6月5日,深圳市出台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未来保障性住房占比达六成。

根据《标准》,保障性住房户型按照房型分为四类。A类户型为一个或两个居住空间模式;B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C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并考虑可改造为四个居住空间的设计;D类户型为四个居住空间的模式。

称,《意见》指出:市场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 40%左右,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人才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 20%左右,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吸引人才的角度来看,深圳“新房改”设置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比例,对深圳这座一线城市而言,有助于吸引国内外各方面的人才,有助于深圳人才战略的落实。技能、工作、政等各方面人才供应。

深圳“房改”新政拟将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商品性住房的比例调整为六比四,这样将满足更多新市民的住房需求。此次“房改”提高保障性住房的比例,充分体现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反映出未来住房改革的方向。

文章来源:央广网

深圳市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人及家庭年收入上限是多少?

1、低收入家庭排队办法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计分办法

申请条件

3、申请人2002年至2004年三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6万元以下。

5、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深圳市保险。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6万元、上述规定时间及配偶必须是深圳市户籍的限制。配偶为现役的家庭不受配偶必须是深圳市户籍的限制。

计分办法

1.申请人和配偶户籍迁入时间每月1分(单亲家庭以申请人一方计算)。

2.申请人户籍迁入特区时及配偶户籍迁入深圳市时不满23周岁的,其迁入时间从年满23周岁当月算起;成立特区前迁入的,迁入时间从1980年6月算起。

3.配偶为现役的家庭,其分数按申请人单方分数的两倍计算。

4.入伍前或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特区的申请人,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入伍前或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深圳市的配偶,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

5.留学生申请人的配偶的户籍不在深圳的,则其家庭分数以留学生一方计算。

(二)排队办法

低收6.计分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入家庭和留学生家庭分别排队。

以家庭分数4、申请人遵守生育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分数高者排在前。若分数相同,即入户的年月均相同,则以日计算;若入户日也相同,则用抽签的办法确定前后。

2、留学生家庭排队办法

1、学位高者在前;

2、同等级学位的以取得学位的年度为依据,年度在先的排在前;

3、同等级学位且取得学位的年度均相同,以家庭分数为依据,分数高者排在前。

(三)自选房号办法

由电脑计分排队并根据排队情况和房源数确定入围者,入围的申请人按所在队列排队的前后顺序参加本队列选房。若有申请人弃权,则按序顺延。

五、申请购房程序

(一)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其他售房资料。

(三)在受理申请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递交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表上要求同时提供的资料。

(四)经初审合格后,领取回执单。

(五)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售房中心看排队结果,入围者凭回执单和领取入围选房通知单。

(六)按规定的时间凭入围选房通知单和到售房中心参加自选房号,选定房号后在现场交纳1万元保证金后签订《认购协议书》。

(七)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或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八)到售房中心签订购房合同。

《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 续期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申请人申请本批经济适用房,按以下步骤进行: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17年8月17日印发实施 《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 (深建规〔2017〕7号),该规范性文件将于2022年8月17日满有效期。该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满后继续实施,实体内容不变,续期1年,有效期至2023年8月1、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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