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目组投档分及排位情况
广西师范大学书法专业分数线(广西师范书法录取分数线)
广西师范大学书法专业分数线(广西师范书法录取分数线)
广西师范大学书法专业分数线(广西师范书法录取分数线)
本科历史科目组
专业组代码:201
招生:1120
分:523
排位:25329
本科历史科目组
(少数民族)
专业组代码:202
招生:145
分:422
排位:116360
本科历史科目组
(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协同培养)
专业组代码:203
招生:40
分:497
排位:43136
本科历史科目组
(班)
专业组代码:204
招生:52
分:493
排位:46905
本科物理科目组
专业组代码:205
招生:5389
分:521
排位:110887
本科物理(化学)科目组
专业组代码:206
招生:36
分:518
排位:114607
广西师大2021年录取分数线469分。
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美术生录取分数线在575分左右。
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
1、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在广西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99分、文科555分;
2、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在广西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48分、文科499分;
3、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在广西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录取分数为:文科548分;
4、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在广西省(民族班本科一批)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513分、文科561分;
5、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在广西省(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提前批)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81分、文科518分;
6、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在广西省(预科本科一批)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70分、文科530分。
广西师范大学2022录取分数线(在外省市):
1、在四川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507分、文科538分;
2、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518分、历史类520分;
3、在海南省(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分数为:综合类661分;
4、在青海省(普通类本科一段)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16分、文科434分;
5、在山东省(普通类普通类一段)录取分数为:综合类521分。
法律依据:《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第六条
部属师范大学根据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的具体办法。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根据公布的广西师范大学河南艺术生录取分数线要求,2021年该校河南艺术生录取分数线为:平均分70分,专业课70分。具体录取情况还需要参考考生的综合条件和该校本年度的招生等因素。同时,在此提醒广大考生,除了成绩之外,报考该校还需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特长,以及其他相应的要求和条件。希望参加2022年的广西师范大学河南艺术生考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并了解相关报考规定。
2020年广西高考分数线,详细介绍如下:
一、分数线:
1、广西2020文科本科一批500分,广西2020文科本科二批381分,广西2020文科专科批180分,广西2020文科艺术类(本科)286分,广西2020文科艺术类(高职专科)126分。
2、艺术理类265分,艺术文类286分,美术类205分,书法类267分,音乐类210分,舞蹈类188分,播音主持类222分,广播影视编导类229分,
二、广西院校:
1、桂林理工大学:学校源于1956年原重工业部在广西组建的桂林地质学校,历经五改归属,十易校名的发展历程,其中学校1978年更名为桂林冶金地质学院,开始本科层次教育,1993年更名为桂林工学院。学校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300余亩,设有二级教学单位19个。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始建于1960年,1980年经批准成立桂林电子工业学院,2006年更名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先后隶属于第四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总公司、信息产业部。学校有金鸡岭校区、六合路校区、花江校区、北海校区,校园总面积4153亩,馆藏纸质图书219万余册。
3、广西师范大学:截至2023年6月,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馆藏纸质图书377.93万册,电子图书267.38万册,设有教学学院21个,开设本科专业75个,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
广西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为519分。
广西师范大学录取政策如下: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择优录取;
2、我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3、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志愿考生;
4、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我校设定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内,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制定;
5、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公共外语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高考外语选择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教育考试或者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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