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进项税额是在企业取得货物、劳务或应税服务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的进项税额,已经通过税务机关认证认可。企业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将已认证的进项税额转出,具体做账方法如下:
已认证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做账
1.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2. 借:管理费用-其他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3.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具体转出情形及对应凭证类型
| 转出情形 | 凭证类型 | |---|---| | 已认证进项税额转出给关联企业 | 关联交易凭证 | | 已认证进项税额转出给非关联企业 | 其他非经营性往来凭证 | | 已认证进项税额转出给个人 | 其他非经营性往来凭证 | | 已认证进项税额转出给政府机构 | 其他非经营性往来凭证 | | 已认证进项税额转出给其他单位 | 其他非经营性往来凭证 |
注意事项
已认证进项税额只能在企业发生以下情形时转出:
转让土地、房屋等不动产 出售固定资产 提供应税劳务而收到的款项中已包含增值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境外加工应税货物 组成控股、参股集团后,转出集团内成员企业原有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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