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并明确将其总抓手确立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全面推进依宪治国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面推进依宪治国,就是要坚持以宪法为根本,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全面推进依宪治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维护宪法权威。严格遵守宪法,坚决贯彻执行宪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依法行使权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不得超越权限、滥用权力。 保障公民权利。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必须得到切实保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完善宪法监督。建立健全宪法监督机制,确保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最高法律地位。
全面推进依宪治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基和保障。只有以宪法为统领,才能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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