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被注销如何补办学籍 学籍多久会自动注销

各省高考 2025-02-28 14:19:17

学籍注销还能重新办吗 怎么恢复

不能,注销后的学籍不能恢复,如果还想继续求学,建议向县区反映一下,其实当时不退学,办理休学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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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被注销如何补办学籍 学籍多久会自动注销


学籍被注销如何补办学籍 学籍多久会自动注销


学籍被注销还能恢复吗

学籍被注销了是不能被恢复的。转学须持学生本人迁入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

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

注销学籍要重新注册吗

学籍号,一个人从小学到中学只有一个。而且个人无法自行注销自己的学籍。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

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2年5月注册并开通,由中心控股的学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是高校学生司指定的电子政务平台。

学籍注销了可以重新弄学籍吗

学籍注销了不可以重新弄学籍。通常情况下,符合《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规定和主动退学的将被注销学籍。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

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籍被注销了能恢复吗

学籍被注销了不能恢复。跨省学籍转移的流程如下:

1、确认学籍;

2、接收方网上邀请;

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

4、转入地方盖章;

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

6、转出地盖章;

7、上交存档;

8、网上转移学籍。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我省自建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审核;

5、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与转出学校核对,并在学籍系统中审核。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籍注销了如何恢复

【学籍注销了如何恢复】 您好,我是重庆市酉阳第二中学校高201X级的学生 某某,但是高一上完之后高二就没上了,现在想回学校继续上高二,但是当初辍学的时候没有保留学籍,现在学籍已经注销了,下面我有几个问题,希望您能解答。

1. 学籍注销了怎么办?

2.我是要花钱补建吗?还是连补建都不行?

3.补建之后,我能从高二开始读吗?还是只能从高一开始。(说的是在我非常努力的情况下)

4.学校会收我其他的费用吗?(因为我考上高中的时候学校因为我在初中部读书没有满两年而收了我借读费)

希望教委能够给我这次学习机会, 希望教委老师能够认真解答我的问题。万分感谢。

【办理结果】

渝教育信箱[2013]955号关于高中学籍被注销如何恢复的交办单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重庆市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普通高中学生一般不予留级。因特殊原因,不宜在校坚持正常学习,连续请耽误学习三个月以上,学习困难无法跟班学习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留级申请,填写《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留级申请表》(附件4),经学校同意,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予留级。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按自动退学处理。

(一)在一学期内旷课累计140学时以上的;对累计旷课未达140学时的,学校应采取帮教措施,并及时与学生监护人联系,督促学生返校学习;

(二)休学期满,不按规定办理复学或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该生既没有休学记录,也不符合留级条件,属于自动退学,所以不能恢复学籍。

高中学籍被注销了可以补办吗?

学籍注销之后不能再重新注册。

以吉林省为例,根据《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十二条凡因转学、休学、复学、留级、跳级、退学或其他原因发生学籍变更的,均须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原学籍号注销,不再启用。

扩展资料学籍的作用:

一是学籍号以号为基础

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号为基础,从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有机衔接,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终身不变。

二是将有助管理“高考”

学籍管理主要在地方门,随着城镇化加快,流动人口增加,出现了与当前流动学生学籍管理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况。

三是可跟踪择校状况变化

实现对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包括学籍注册、日常管理、毕业升级、招生入学、统计分析等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籍

学籍被注销了能恢复吗

学籍注销了不能恢复继续上学,具体如下:

1、学籍注销之后不能再重新注册,没有学籍不可以上学,学校里不能存在没有学籍的学生;

2、学籍被注销了是不能被恢复的。转学须持学生本人迁入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

3、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理。

开除学生学籍时需做下列工作:

1、开除学生学籍由政教处出示材料,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开除学生学籍前由政教处事先通知家长;

3、开除学生学籍在校内公布;

4、开除学生学籍材料由教务处保存;

5、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向驻地街道和通报。

综上所述,转学须持学生本人迁入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 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八条

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未请或者请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籍注销了如何恢复?

学籍被注销了是不能被恢复的。

通常情况下,符合《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规定和主动退学的将被注销学籍。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中小学生怎样办转学手续及申请转学的条件

1、外省市户口学生迁入本市并准备在本市就读转学手续:须持学生本人迁入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高中学生须带本人档案),向户口所在地管片学校申请。因管片学校班级容量过大不能接收的可与其他学校联系。

2、从境外、国外回到本市就读转学手续:须持学生本人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有关学习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管片学校申请。

3、学生随家长实际居所离学校过远(乘公交车单程超过一小时以上),在原校就读确有困难转学手续:家长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原校签署同意转出并在“转学联系表”上加盖公章。

学籍没有了可以补办吗

学籍没有了可以补办。

现在学籍分为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如果是纸质学籍丢了,可以去你学籍所在高中补办,或是进行补办。但是你要是电子学籍丢了的话那就要去学校说明情况后去比较大的补办。

学籍补办流程如下:

1、学校填表,报辖区;

2、辖区汇总后逐级上报,最终报至;

3、查重后,通过的和不通过的(含不通过原因)学生即显示在辖区的学籍账户中;

3、辖区账户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含家庭信息)将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入,录入后不能立即显示出学籍号,需要过一两天才能显示,对于不通过的学生,将名单和原因反馈给学校和家长,纠错,重新填表,整理,上报。

综上所述,学籍没有了可以按照流程到辖区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条

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负责管理。

逐步推进电子化,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

第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保存学生的,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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