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营养配餐师要学习内容如下
学校营养餐培训内容_学校营养餐从业人员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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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守则:(1) 忠于职守,热爱本职,(2) 讲究质量,注重信誉,(3) 钻研业务,开拓创新,(4) 遵纪守法,协作互助。
基础知识:
常用烹饪原料基础知识:(1) 蔬菜类,(2) 水产类,(3) 畜禽类,(4) 粮食类,(5) 果品类,(6) 调味品类。
饮食营养学知识:(1) 营养素的基本知识,(2) 人体对热量需要的知识,(3) 食物中营养素的消化、吸收和代谢的基本知识,(4) 各类食物营养价值评定知识,(5) 居民膳食指南及膳食宝塔,(6) 平衡膳食基本理论及合理膳食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知识:(1) 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知识,(2) 个人卫生安全知识,(3) 环境卫生安全知识。
成本核算基本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1) 食品卫生法的相关知识,(2) 消费者权益保的相关知识,(3) 商标法的相关知识,(4) 环境保的相关知识,(5) 野生动物保的相关知识。
助理营养师培训课程内容 1、营养学基础知识 2、人体结构与消化系统生理功能; 3、各类食物的营养价值及保健作用; 4、配餐原则,饮食搭配宜忌; 5、膳食营养平衡指南、科学烹饪方法 7、营养配餐的设计和计算方法 8、营养配餐专家咨询系统软件平台应用。 9、孕妇、乳母、婴幼儿、青少年、老人的生理特点及营养需求。 10、的相关知识 中级营养师课程内容:(比助师级增加了中医和膳、食物搭配的中医理论,详见网站上招生简章) 1、营养学基础知识 2、人体结构与消化系统生理功能; 3、各类食物的营养价值及保健作用; 4、中医基础与中医养生的基本知识(增) 5、科学配餐原则,饮食搭配的宜忌; 6、膳食营养平衡指南、科学烹饪方法 8、膳和食疗的常用方法及食谱(增) 9、营养配餐的设计和计算方法 10、营养配餐专家咨询系统软件平台应用。 11、如何科学选择食物、储存食物 12、搭配食物宜忌原则与实例; 13、孕妇、乳母、婴幼儿、青少年、老人的生理特点及营养需求。 14、特殊环境和职业人群营养; 15、的相关知识 高级营养师课程内容: 1、中医营养测评; 2、综合营养测评 3、营养食谱制定; 4、宴会营养食谱 5、中医的四诊合参与八纲辩证; 6、中医饮食调补学、中医食疗食养法则 7、中医养生食物及食谱; 8、各类体质的中医养生原则、食疗方法、食谱 9、不同季节的食疗保健方法和预防疾病的养生措施 10、各类虚证的饮食调补法则与实例 ? 实用营养配餐计算与实用平台 11、各类常见食物的营养功效; 12、食物污染与中毒的预防 13、强身益寿保健食物的选择与食疗食谱; 14、与饮食有关常见疾病病人的生理特点 15、常见病人营养护理要点与方法; 16、更年期等中老年亚健康营养保健 17、特种环境和特种职业人群营养; 18、常见相关知识、如何选择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食品卫生法。于95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90年发布实施。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96年8月27日发布实施。
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 ,必须每年进行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
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
或治愈后,可重新上岗。
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
5、食堂负责人、卫生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作前用流水。
扩展资料:
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
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
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 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
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权力,同时也是为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应履行的义务,销售者有向购买者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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