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长沙建立的联络机构:助力区域合作与发展
长沙作为中部地区的重要中心城市,积极构建对外开放格局,建立了多层次、宽领域的联络机构,推动区域间合作与发展。
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广州联络处
2007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在广州设立联络处,旨在加强两市在经贸、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沟通合作。联络处积极开展投资促进、经贸交流、文化交流、旅游推介等活动,为两市企业搭建商贸平台,促进人员往来和文化交流。
长沙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2012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在上海设立联络处,重点围绕金融、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开展合作。联络处发挥上海作为国内外金融中心和国际贸易枢纽的优势,为长沙市引进资金、技术、高端人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长沙市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处
2014年,长沙市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书》,在香港设立联络处。联络处致力于促进两地经贸、投资、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长沙市的国际化进程。
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台北联络处
2018年,长沙市人民政府与台北市政府签署《城市交流合作意向书》,在台北设立联络处。联络处旨在加强两市在经贸、文化、旅游、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两岸民间往来和经济发展。
长沙市人民政府驻江苏联络处
2021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在江苏省南京市设立联络处,主要任务是加强与江苏省在产业、科技、文旅、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联络处发挥江苏省作为经济大省的优势,为长沙市提供人才、资金、技术支持,推动两地共同发展。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