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公共资源管理者,拥有大量固定资产。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率,特制定本通知。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通知
一、加强资产登记台账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登记台账系统,登记资产名称、数量、单价、使用状态等信息。台账应定期核对、更新,确保真实、完整。
二、强化资产使用管理
单位使用固定资产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调拨、处置或闲置。资产使用人应妥善保管资产,及时维护保养,避免损失。
三、健全资产处置程序
固定资产处置须经批准。各单位应制定资产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方式、评估程序和责任主体。处置所得收益应全部上交国库。
四、落实资产分类管理
按照资产类别、使用性质和价值,将固定资产分类管理。不同类别的资产应遵循不同的管理措施和使用方式。
五、建立资产责任制
明确资产使用、管理和监督责任人,形成“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机制。责任人应定期报告资产使用情况,并承担资产安全和保值责任。
六、加强资产监督检查
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开展资产监督检查,了解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在单位内公布。
七、加强人员培训
单位应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培训内容应包括资产登记、使用、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八、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各单位应积极推行资产管理信息化,通过软件系统实现资产登记、使用、处置等环节的流程化、透明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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