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和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落实《中华反食品浪费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近日,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学校卫生制度通知_学校卫生制度
学校卫生制度通知_学校卫生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食堂,要按有关部门要求具有相应场所、设施设备、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实现“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各地和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制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主体和校方管理人员。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中小学校和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师生和家长监督作用。
《通知》明确,各地和学校要广生牢固树立节粮《通知》强调,各地和学校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学校要配备有资质的专职或聘任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鼓励使用膳食分析平台或软件,编制并公布每周带量食谱。学生餐应做到品种多样、营养均衡,搭配多种新鲜蔬菜和适量鱼禽肉蛋奶。爱粮意识,切实养成勤俭节约良好习惯。学校食堂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鼓励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各地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学校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和教师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技能的培训与指导,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作为健康教育教学重要内容,培养学生均衡膳食理念和健康饮食习惯。
《通知》要求,学校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堂从业人员每学期开学前或开学初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学校要做好诺如感染性腹泻等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择优选择。
法律依《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条学校集中用餐实行预防为主、全程、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据:
第四条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
规章制度基本健全,执行起来有点难度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健康战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比如学生食堂卫生问题。搞好饮食卫生本是学生食堂首要的任务,但是一些炊事员在加工制作和食品出售过程中,图省事、讲速度,简化作程序,心存“只要应付能把饭开出去就万事大吉”的思想:餐厅、作间卫生大概打扫几下,桌底下、墙角处经常不予理采;整理作间时,刀、墩、案板等所用工具不定位存放,出售食品时不戴口罩等等。这些现象阻碍和制约着学生食堂卫生状况的改观。
比如健康证问题。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或者适应依法治校的需要,或者为了检查、评比的要求,学校食堂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查找食堂管理方面的漏洞和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大都制定了符合各校实际要求的各类规章制度。虽然还不完善,虽然还有欠缺,虽然还存在着参不齐。问题是现有的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怎么样呢?食品经营人员也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从事饮食工作。由于中、小学生食堂内部人员流动,新进的炊事员健康证办理得很不及时,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带来不少隐患。
所以说,我们并不缺少各类规章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力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