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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章程 股份公司章程范本2020
股份制公司章程 股份公司章程范本2020
1、1.打开手机上的“支付宝”APP权利:××市××股份有限公司”。
2、知情质询权、决策表决权、选举权、收益权、解散公司请求权、股东代表诉讼权、优先权、提议召集权。
3、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5、知情质询权《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6、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7、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
8、《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
9、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10、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11、《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12、[1]股东代表诉讼权“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3、(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性,具有公益性目的。
14、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诉讼。
15、(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讼。
16、(3)被告范围:一类是《公司法》第151条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1条第三款规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17、这里的“他人”应当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业,例如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不法侵占公司资产的债务人等。
18、(4)事由: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行为导致了公司损害结果的发生。
19、(5)举证:在归责原则上规定了“过错”,原告方举证。
20、(6)前置程序:股东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向,而应先征求公司的意思,即以书面形式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作为公司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
21、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资格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提讼。
22、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提讼。
23、注意: 股东代表诉讼解决了过去在公司权益保护方面的主体的缺位问题。
24、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25、提议召集权全名为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在非股东会的定期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26、[1]股东权利,可简称为股东权,它是基于股东出资、认购公司股份而在法律上所确立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即权利义务关系。
27、从股东参与公司事务方式的角度来讲,股东对公司作出反应以实现其利益也必不可少地要从这几个角度来做:即知情权、参与公司重要的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的权利,监督公司经营者的权利,获取利益转让股份的权利,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之后的诉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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