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将于3月25日开始报名,4月15日截止。
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3
一、招生对象
具有山东省普通高校应届高中毕业生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专业
文学类(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历史类(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理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地理科学)、工学类(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教育学类(教育学、体育教育),共9个专业。
三、录取方式
1. 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根据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满分为100分。
2. 入学考试计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满分为6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3.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为600分)×40%+综合素质评价计分×20%+入学考试计分×40%。
四、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3月25日-4月15日,登录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sdzk.cn)进行报名。
2. 提交材料:4月15日前,将纸质报名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五、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查:招生办公室审核报名材料,确认资格。
2. 笔试:4月22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面试:5月6日-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4. 综合成绩公布:5月中旬,登录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阳光高考平台查询。
5. 录取公布:7月中旬。
六、其他事项
1. 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学生所在高中出具。
2. 入学考试大纲可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下载。
3. 录取时,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计分、入学考试计分三部分均需达到相应要求。
4. 综合评价招生不设专业调剂。
温馨提示:
1.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简章,了解招生政策和选拔程序。
2. 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是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重视高中阶段各方面的表现。
3. 入学考试是综合评价招生选拔的重要环节,请考生认真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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