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工程质量和安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加强信息化建设 保障信息系统安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解析
一、《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分八章,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定义、范围、原则、制度、内容、责任、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规定》的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国家投资或利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信息系统工程,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投资建设的信息系统工程。
三、《规定》的核心内容
1. 监理组织制度
《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合格的专业人员队伍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 监理内容
监理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审查、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验收监理、工程移交监理和工程运营监理等。
3. 监理程序
《规定》规定了详细的监理程序,包括委托监理、监理合同签订、监理计划编制、监理实施、监理报告提交和监理档案管理等环节。
4. 监理责任
《规定》明确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理工作,监理单位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负责执行监理任务。
5. 监督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四、《规定》的意义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