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交易监管新规: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高职单招 2025-01-04 10:27:53

为了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流失的监督管理,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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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确了国有资产交易的范围,包括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国有资产出让、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等。同时,明确了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管主体,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办法》对国有资产交易的程序、信息披露、溢价机制、反垄断审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国有资产交易中涉及国有资产划转的,应当依法按照程序办理,并报国务院批准。

在信息披露方面,《办法》要求交易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交易信息,包括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此外,对于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交易,交易方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信息保密。

在溢价机制方面,《办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或者出让的,交易价格应当不低于经评估确定的基准价格。对于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应当不低于经评估确定的预估价值。

在反垄断审查方面,《办法》要求国有资产交易应当符合反垄断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方应当根据交易金额、经营规模等因素,向有关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反垄断审查。

《办法》还明确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对于未按规定信息披露、未经评估确定基准价格或者预估价值进行交易、未依法报批国有资产划转等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追究法律责任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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