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的七个必经步骤。
干部选拔任用的七个必经步骤
1. 酝酿动议
由党委(党组)书记提出拟任人选,并根据规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方式包括个别谈话、座谈会、书面征询等。
2. 考察了解
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拟任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作风纪律等情况。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档案、下访暗访、民主测评等。
3. 结构把关
对拟任人选的年龄、学历、资历、经历等进行把关,确保符合规定条件和结构要求。
4. 民主推荐
由组织考察工作组提出民主推荐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推荐方式包括提名推荐、差额推荐、无记名投票等。
5. 集体讨论
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讨论拟任人选的考察情况、民主推荐结果,并根据规定差额表决。
6. 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征求社会各方面对拟任人选的意见。
7. 任命宣布
根据公示结果,党委(党组)研究决定任免,并以一定形式宣布任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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