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2、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3、 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本规定9、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
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一、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什么
工业企业从业人数 人 2000及以上 300-2000以下 300以下1、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如下:
(1)就通过开展“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支持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依托云平台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业人数,不同行业的就业人数标准不完全一样;
(2)营业收入,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法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企业。
二、常见的企业类型有哪些
常见的企业类型如下:
1、无限公司;
2、有限公司;
3、两合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两合公司。
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有如下几点:
规模以上----这个是统计口的企业分类标准吧,一般指大型的企业。企业大中小微的划分标准供参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1、根据销售收入划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企业其营业收入500万元及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企业。
(二)工业业员1000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企业其业员300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20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20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企业 。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企业其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或资产总额300万规模以上企业目前的标准是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大中小型企业2011年标准如下,工业企业看第二行元企业 。
(四)批发业业员200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企业其业员20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5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5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企业 。
(五)零售业业员300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企业其业员50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10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10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企业 。
(六)交通运输业业员1000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企业其业员300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20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20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企业 。(七)仓储业业员200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企业其业员100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20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20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企业 。
(八)邮政业业员1000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企业其业员300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20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20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企业。
(九)住宿业业员300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企业其业员100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10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10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企业。
(十)餐饮业业员300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企业其业员100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10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10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企业 。
(十四)物业管理业员1000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企业其业员300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100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100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企业 。
(十五)租赁商务服务业业员300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企业其业员100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10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型企业;业员10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企业 。(十六)其未列明行业业员300企业其业员100及型企业;业员10及型企业;业员10企业 规模划管企业所权性质(部企私企)按照企业行业类别区 展开。
根据2011年7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规模的划分如下(区分不同行业)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企业。
这个规模划分,是不管企业的所有权性质的(部分国企私企),只按照企业的行业类别区分。
规模以上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是什么?这个画风标准还是按照他的那个销售量来说的,以好像是以五百万一千万每一个界定吧氛围小龙大
法律主观:
销售额 3、业相应原则不能改变:做讲师不是因为做老板、并且有成就了出来发表演讲,那样就可以信马由缰。万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等。
法律客观: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我国企业规模大小的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资产总额 万元 40000及以上 4000-40000以下 4000以下
建筑业 从业人数 人 32、营业收入,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000及以上 600-3000以下 600以下
资产总额 万元 40000及以上 4000-40000以下 4000以下
批发企业从业人数 人 200及以上 100-200以下 100以下
零售企业从业人数 人 500及以上 100-500以下 100以下
销售额 万元 15000及以上 1000-15000以下 1000以下
交通运输从业人数 人 3000及以上 500-3000以下 500以下
邮政企业从业人数 人 1000及以上 400-1000以下 400以下
住宿餐饮从业人数 人 800及以上 400-8要通过夯实融通载体、完善融通环境,发挥大企业支撑作用,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新格局,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支撑制造业创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00以下 400以下
我就有一个问题了,如我开了一间工厂,里面大部分都是自动化设备,员工几十号人,营业收入却达到5亿,那么算是中型企业还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型企业
一、正面回答:
《行动》从推动大企业共享生产能力、共享创新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人才支持3个方面发挥大企业在融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1、农、林、牧、渔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收入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
二、详情分析: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在2018年的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2020年之下,为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这半年多部门陆续出台多方政策,涉及房租、税费、融资、经营成本等多方面。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1、企业申请报告,内含企业情况,出具小微证明用途等,并由属地街道经济办或软件园招商处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2、上年度末的国税局纳税申报表与社保局的职工保险缴费的申报表或明细表以及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大中小型企业的判定标准表: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大中小型企业的判定标准表(续):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业,不包括运输业;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扩展资料:
鼓励企业联合创新、跨界互补、注入动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和日前印发《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鼓励大中小企业创新组织模式、重构创新模式、变革生产模式、优化商业模式,进一步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这是次提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不仅是配套协作的供应链关系,还存在创新链、数据链、价值链等多方位、多角度关系的文件,是适应当前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对企业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提出新要求的文件
印发《行动》目的是通过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共享能力,以数据和资源赋能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新的产业形态下实现快速迭代,创新成果通过创新链、供应链、数据链回流大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
《行动》提出,用3年时间,总结推广一批融通发展模式,制造业融通发展迈上新台阶;支持不少于50个实体园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培育6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企业作为融通发展的主体,提高大企业和带动融通发展能力、中小企业参与融通发展的能力是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根本。
在提高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能力方面着重加强中小企业的专业化能力,通过培育一批细分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小企业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
为提高平台载体作为大中小企业信息、资源、能力、品牌对接渠道的融通支撑能力,工信部会同、科技部由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分3年投入100亿元支持200家优质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包括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在内的4类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依托特色载体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
优化和完善融通发展环境的核心是降低企业之间协同、融合发展的成本,提高企业融通发展的效率。《行动》从夯实企业融通发展的基础网络环境,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和进一步深化企业的对外合作多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更加积极、包容的发展环境。
参考资料来源: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根据劳动力,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和产品在企业的集中程度,工业企业划分为特大型,大型(分为大型一档、大型二档),中型《分为中型一档、中型二档》和小型四类。
一般简化分组可分为大型(包括特大型和大型),中型,小型三类。凡按生产能力划分的大型企业,除生产能力要达到标准外,还应具备固定资产原值二千万元以上的条件。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企业要明确区分学习与培训:教育行为针对的是受教者的思想和心态方面,使之明了道理,培训行为针对的是受训者的个人技能素质方面,使之掌握提升技能。
2、避免理论实际方面的脱节:企业内训的讲师往往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都是自学成才,所以一切都靠刻苦钻研,就会学习很多的理论,用来指导企业的实践。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划分标准
扩展资料: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这可以看规模的,比如说场地的大小还是人员数量。
1、就业人数,不同行业的就业人数标准不完全一样;
常见的企业类型有哪些
常见的企业类型如下:
1、无限公司;
2、有限公司;
3、两合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两合公司。
法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2、营业收入,工业、 [1] 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当前,我国企业的创新模式正从单打独斗走向众创、共创、广域协同,资源整合从产业链整合走向跨行业、跨界融合互补,大中小企业不再是割裂的个体,而是以创新创业为纽带紧密地连结在一起。。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企业。
法此外,将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平台的资源整合和对接能力,依托工业互联网构建多层次企业服务云平台。律主观: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第二十九条 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公开发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等。
法律客观: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按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企业。
扩展资料:
中小企业,是指在境内依法设立的2、营业收入,工业、 [1] 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企业划分标准由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gwy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gwy批准。
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中小企业是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19年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2019年,要完成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账款一半以上的目标任务,同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前清后欠、边清边欠;还将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扩大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
以推动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缓解;开展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行动,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和信息化推进工程,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另外,还通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每年组织1万人次以上的中小企业领才培训,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不同、不同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行业对其界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动态变化。
各国一般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定义,质的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形式、融资方式及所处行业地位等,量的指标则主要包括雇员人数、实收资本、资产总值等。
量的指标较质的指标更为直观,数据选取容易,大多数都以量的标准进行划分,如美国国会2001年出台的《美国小企业法》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为雇员人数不超过500人,英国、欧盟等在采取量的指标的同时,也以质的指标作为辅助。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需要,增加就业,符合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划分标准由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1、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2、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3、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4、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5、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6、零(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7、住宿业和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8、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
注:6、7、8三条,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10、仓储业
注:8、9、10三条,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11、邮政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注:10、11两条,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
12、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13、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1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15、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企业。
扩展资料
不同、不同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行业对其界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动态变化。各国一般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定义,质的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形式、融资方式及所处行业地位等,量的指标则主要包括雇员人数、实收资本、资产总值等。
量的指标较质的指标更为直观,数据选取容易,大多数都以量的标准进行划分,如美国国会2001年出台的《美国小企业法》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为雇员人数不超过500人,英国、欧盟等在采取量的指标的同时,也以质的指标作为辅助。
其他划分标准
1、美国
雇员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
质的规定:市场份额较小;所有者亲自管理;企业经营。量的指标:小制造业: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下;小建筑业、矿业:从业人员在25人以下小零售业:年销售收入在18.5万英镑以下;小批发业:年销售收入在73万英镑以下
3、欧盟
雇员人数在人以下且年产值不超过4000万埃居、或者资占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2700万埃居、且不被一个或几个大企业持有25%以上的股权。其中:雇员少于50人、年产值不超过700万埃居,或者资产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500万埃居,并且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制造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本额3亿日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资本额1亿日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下或资本额5000万日元以下;服务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资本额5000万日元以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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