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预案报送:保障水安全

高职单招 2024-11-10 09:51:46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是保障水安全,有效应对水旱灾害和水污染事件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水安全保障,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和报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保应急预案科学合理、有效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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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时限明确

《办法》明确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预案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应急预案后,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应当将审查意見反馈給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监督其整改落实。

报送内容规范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基本情况、预警监测、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组织指挥等内容。其中,基本情况应当包括水旱灾害和水污染风险分析、水资源供需情况、应急预案编制依据等;预警监测应当包括预警指标、预警程序、预警信息发布等;应急响应应当包括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处置程序等;保障措施应当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技术保障等;组织指挥应当包括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体系、应急信息报送等。

报送渠道规范

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预案报送系统》报送应急预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预案报送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应急预案报送的意义

应急预案报送是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水安全保障职责的重要体现。通过应急预案报送,可以有效整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资源,形成统一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应急预案报送也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水安全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提升水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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