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21》,明确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的职责、内容、措施和程序,为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工程建设标准监管新规——《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21》解析
监督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设区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工作。
监督内容
强制性标准监督内容包括:
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工程材料、构件、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工程施工、验收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监督措施
监督措施包括:
现场检查 文件查阅 抽查检测 监督使用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技术
监督程序
监督程序包括:
受理举报投诉 现场检查 抽查检测 监督评估 违法处理
违法处理
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主管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改正、处罚款、暂停施工、封存扣押、责令停产停业、撤销资质等。
意义和影响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21》的出台,对于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了监督职责,理顺了监督体系 完善了监督措施,增强了监督效能 规范了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减少了随意变通和违规现象 为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主体明确了法律依据,增强了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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