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无论在发达还是在发展家,都面临食源性疾病的严峻挑战,人人都面临食源性疾病的危险。 我们少年儿童的生命更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花儿,娇嫩纤弱,应该珍爱,对这些花儿威胁的就是食品安全问题了。就说我们学校吧,一到放学时,校门口就热闹非凡,摊点周围被同学们挤得水泄不通。原来是一些同学在流动摊位上买油炸食品、无照摊贩的肉串等等。这些食品散发出阵阵香味,大老远就闻到了,谁不想尝尝呢?但他们却没有想到,这些食品一点也不卫生,是“三无”食品,这些食品会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色素等,如果过量食用,会对学生的肝、肾、肠胃功能造成不良影响。而且许多学生喜欢的食品大多是高糖、高脂、高盐的“三高”食品,如饮料、糖果、炸鸡、麻辣串、油炸或膨化食品。经常食用这些食品,将会导致高血压、肥胖症、厌食症等慢性疾病的发病率增加。看看校园里增加了多少“小胖墩”,医院里查出多少“三高”病人,这不能不让人忧心忡忡了。据统计:7岁到18岁的中小学生中,每10人中就有1人是“小胖墩”。 学生肥胖率比5年前增长了50%。 我觉得,检查食品安全的叔叔们,可以先在各个学校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让同学们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要不定期地检查校门口,发现有小贩卖“三无”食品的就应没收并教育。这样,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就会少多了。而且,在学校食堂工作的叔叔阿姨们,一定要谨慎购买食品,因为在食堂吃饭引起食物中毒的也举不胜举:2003年2月17日是新学期开学天。中午12时30分起,浙江兰溪市汪高小学28名在校就餐的小学生,相继出现肚痛、呕吐等食物中毒症状;2005年6月24日,台州临海市杜桥实验中学100余名初中生在上午陆续出现腹泻、呕吐等现象,原来是 23日晚曾在已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用餐,而引起食物中毒;还有……,所以,选择食物一定要看好哦! 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这是大家的共同目标。保尔柯察金曾经说过:“人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让食品安全永远不再威胁人类的生命吧!
食品安全与卫生论文(食品安全与卫生论文结尾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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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系到群众的健康乃至生命,关系到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和的稳定,在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的同时,我国正从各个方面采取能够保障食品安全的 措施 。下面是我为大家的食品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食品 范文 一:WTO体制下的食品安全论文
一、食品安全问题对贸易的冲击
古往今来,恃强凌弱的竞争环境从来没有改变过。技术壁垒在各国之间的愈演愈烈也是伴随随着发达与发展家之间技术水平的悬殊态势而产生的。后进须小心谨慎的防御越来越多的动植物疾病的卫生检疫措施与名目繁多甚至怪异的检验检测项目,如此不合理的贸易妨碍措施必将在发达的商圈当中被一步步的演变为合理且带光环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二、《SPS协定》食品安全规则
(一)“以科学为依据”实施相关措施
《SPS协定》中第5条第7款规定,各成员国采用临时卫生检疫措施需满足四个条件:临时措施是在成员方有关科学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的;根据有关信息包括组织以及其他成员方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信息而临时采取某种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各成员方应寻求获得必要的补充信息以便更加客观地评估风险;各成员方应相应在合理期限内评价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四个条件环环相扣、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二)WTO体制下《TBT协定》食品安全规则
WTO体制下《TBT协定》是为防止成员国利用技术水平行使不公平技术贸易壁垒,协议理所当然包括食物质量要求方面的标准。《TBT协议》规定无论标准、技术法规或者合格评定程序制定,都以标准化机构制定的相应标准、原则或建议为基础,三种规范的实施不应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其次通过建立咨询点制度、通报制度,相互事先通报,大大提高了技术法规和认证程序的透明度,使出口商更加容易适应进口国要求来组织生产,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技术壁垒对贸易的阻碍。
三、对策
(一)建立食品法律体系
自我国在19与1997年分别建立《中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与《中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两项食品安全法律以后,截止到2010年食品安全法规基本未做任何修改与完善。时代日新月异,环境变幻莫测,旧的法律已经不太适应新形势下的关系,与现存的法律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修订是我国二十一世纪初食品立法的首要工作,时至今日我国总算通过《食品安全法》,此法律在食品安全的整体和细节方面建设完善结束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始终处于“群龙无首”状态,整体法律体系统由此建立。
(二)完善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
有力的技术支撑在食品出口检验与安全质量保证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当下缩减高消耗、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与加快技术进步步伐势在必行。科技兴国,管理创新乃治国良策,高科技、质量与强势产品必然是集约型经济增长模式不可缺少的推动力。在法律与规则日益完善的环境下,企业应坚持“以质取胜”的战略,优化商品的出口结构,引进并有效吸收发达的先进管理系统与高端技术以修炼内功。努力学习与适应学习产业商品出口的标准,在系统推行ISO家族与欧盟系列标准出口产品的认证管理前提下,势必将合乎规矩的出口程序凝练在企业的出口工作当中,一步步推动企业良性运行,保证出口产品质量以突破别国贸易壁垒基本条件。
(三)灵活运用争端解决机制
灵活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已经成为发展家日渐需要学习的课程。实践证明充分利用WTO相关法律维护利益是有效参与争端解决机制的智慧做法与途径。在争端解决机制法律中地位相等,成员各方要学会用合法的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值得称颂的是发展家印度是向争端解决机制提出申诉多的,同时也是胜诉与获利多的。印度利用争端解决机制击败美国、欧盟等对其大米、海产品等的不当限制,为其农产品出口赢得巨大市场空间。
食品范文二:站区食堂食品安全论文
1资料与 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3年管内站区领取卫生许可证满1年以上的57个食堂作为研究对象。其中,供应200人以上规模就餐的大型食堂6个、都在城市内,供应50~200人就餐规模的中型食堂19个,其余32个供应50人以下的小型食堂均在边远车站。
1.2方法
遵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我们采取卫生许可和每季度一个轮回的卫生监督方式对管内站区分散的食堂分别进行量化分级管理,采用《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核定评分表》进行调查、评分,将食堂分为A、B、C不同高低等级。调查内容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及体检情况、餐饮具及消毒的卫生状况、原料采购和储存的卫生状况、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环境卫生状况等。
2结果
管内站区57个食堂,1.8%的食堂(为城市内大型食堂1个)信誉度和风险分级综合评为A级,30.7%的食堂评为B级,67.5%的食堂评为C级。管内站区57个食堂,仅1个大型食堂评为A级,有5个大型食堂和12个中型评为B级,39个食堂评为C级。
3讨论
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14项关键监督检查项目中,从业人员无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不合理,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不齐全,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的库房和食品贮存场及厕所设置、设施不规范等问题突出;另外,管理制度不落实、从业人员卫生习惯、台账资料不齐全、监管难以落实等问题为餐饮安全埋下很大的隐患。2013年管内站区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总体食品安全水平较低,C级食堂39个多、占67.5%,B级食堂17个占30.7%,A级食堂仅1个占1.8%。以上三类食堂中以城市内大型食堂较好,其次中型食堂,的是边远车站小型食堂。理想状态应是消灭C级,减低B级,提高A级[1],加强C级、B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迫在眉睫。目前,本监督站肩负着辖区内近100个站区食堂的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于站区食堂分散,除城市及近郊站区统一配送食材外,大多数边远站区只能自行就近采购食材,质量难以保障。同时,由于专业监督人员少、停车不便,分散的站区食堂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起来非常棘手。我们的初步思路是,随着系统信息网络的不断完善、互联网信息共享体系不断形成,物流业务的可视化系统将得到广泛开发和应用[2];系统现有的计算机网络和办公微机可利用,在所有管内站区食堂重点部位设置探头,实现远程,可大大减轻专业监督人员日常巡视的工作量,便于及时发现餐饮安全隐患,保障站区食堂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与健康同行,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方面出现了令人担心的问题。肯德鸡的“”、豆腐中的“”、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甚至在鸡蛋中存在。各式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神州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了的影响,更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 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
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农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食品安全与人性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 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注水肉”还有近的“三鹿奶粉”,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的生命安全,亦威胁到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 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 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但是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利益为重,依靠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负责,不为负责。 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 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吗?
食品安全监管需要 、经营主体和的共同参与。我在此整理了,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1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困境
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缺失和消费者权利淡化
在我国一些食品安全领域还存在着监管缺位问题。尤其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工地、食堂、学校、等地方,消毒中心卫生设施不到位,大型宴席餐具不能及时消毒,这些场所存在着食品安全监管缺失问题。也由于食品安全监管资源的稀缺,很难对广大农村和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有效治理,也就必然会导致监管乏力和监管覆盖率低,进而酿成食品安全。 主导型下执法资源不足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难以有效应对极其繁重的监管负荷。食品安全问题与普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密切相关,而普通消费者在食品安全诸多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法律权利被淡化和边缘化,致使食品安全监管缺乏多方力量的参与,多元治理资源也难以有效作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全国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个极具繁重负荷的庞大工程,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缺失凸显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资源的稀缺和共治之路的呼吁。消费者的法律权利淡化限制了公众力量在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有效参与,也阻碍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认可。
二监管混乱问题和监管主体单一
目前,我国有一些地区存在着的食品安全监管混乱问题,食品安全多头部门监管,“九龙治水”现象仍然存在,这样一来就难以直接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监管,也容易造成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不仅如此,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单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缺乏多元力量的制度设计,普通消费者、行业协会和公众的监督资源无法有效作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9条、第14条、第18条、第48条等多个条款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相关资讯通报、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我国食品安全立法规定食品安全首先应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上报,食品安全的监管一切为了 的需要,而不是首先对公众和普通消费者负责,法律赋予的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流于形式,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单一化难以有效发挥多元力量的制衡作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混乱和主体单一限制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有效发挥和提升,也阻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规范化程序。
二、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路径选择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农村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作为我国整个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直接关系著整个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成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区分城乡别和意识异促使法律标准多元化。食品安全监管要强化农村宴席、集市、工地、食堂、学校、等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饮用水卫生等场所的监管力度,保证食品安全覆盖“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的全程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必须明确合理配置相关部门的权责,门要严格依法对餐饮服务行业的许可准入,完善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小作坊的法律治理,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权益,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全面展开。
二在全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必须建立在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基础之上,以取得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的严格执法效应,使食品安全以法制观念约束自己,廉洁自律不徇私情,按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强化企业人的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社群、进学校、进商户、进机关、进村镇的法律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努力提高群众依法 和自我防护的意识,营造全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日”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宣传日,坚持以学校、社群为宣传阵地,以电视、报纸、网站和简报为宣传媒介,通过展板、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理念的不断提升,以取得食品安全宣传效果和效应的全面渗透,提高我国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培育食品安全理念必须在全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培养人人懂得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自觉,以共治推进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和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实现。
三强化食品安全制和追究制
食品安全监管应强化权责明确和监管有力,食品安全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逐级完善食品安全的追究制度。食品安全的追究制事关普通消费者和公众的权益实现和相关企业违规行为、违法所得的有效治理以及相关部门监管的权力合法性和执法公信力的认可。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权力、义务与的统一性,严格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切实履行,促进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全面提升。完善食品安全执法体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优化食品安全执法,提升食品安全执法绩效。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公益诉讼,合法合理地对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进行有力维护,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决策人和不作为的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惩罚和追究,从而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救济。强化食品安全制和追究制是实现食品安全的法律救济和落实、追究的制度依据,也是实现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推进食品安全的共治
食品安全的法律设计影响着消费者的切身权益和的和谐稳定。在我国构建和谐的背景之下,食品安全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同制度规则的利益衡量。食品安全法作为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维护整体利益的有力工具,其制度设计的优劣与否,直接影响着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实现。在食品安全的发生、应急和监管过程中,公众、行业协会和普通消费者等多元主体的力量有着重要作用。食品安全监管应注重多元主体的力量。食品安全监管应当引入多元力量推进食品安全问题的共治。食品安全监管必须运用法治思维维护普通消费者和公众的法律权利,促使普通消费者、行业协会和公众等多元力量在整个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作用发挥,使多元力量能够作为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合法主体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来,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通过法治方式将多元力量吸纳到食品安全的监管主体中,明确多元主体的角色和行为选择。食品安全的共治是弥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单一化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绩效的良,也是进一步分担食品安全监管负荷充实我国食品安全执法力量的廉价资源。食品安全监管引入多元力量走共治之路,也是实现食品安全公共治理的必经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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